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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申请涉及的大实体、小实体与微小实体的区别

作者:港通咨询顾问
更新:2022-09-26
浏览数:397次
美国专利申请人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那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美国专利大实体   根据美国专利法,专利权人企业人员规模如果大于500人,只能以“大实体”资格申请专利,费用不可享受减免优惠。   美国专利小实体   专利权人企业人员规模如果少于500人,可以以“小实体”资格减免一半即50%的专利官费。   美国专利微实体   美国自2013年3月19日起引入微实体( MICRO ENTITY)资格,具有微实体资格者,享有官费75%的减免。具有微实体资格的申请人,系指发明人(非受让人)合乎以下所有条件者:   (1) 符合小实体资格;   (2) 申请人在此之前递交美国申请(临时申请不算在内)的数量不能超过4个;   (3) 总收入未超过美国中等家庭收入的三倍(具体数额参照当年官方公布数据);   (4) 不可将发明的相关权益转移给不满足第三点的一方。   结论   美国专利大实体、小实体、微实体的区别可见,美国专利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企业规模的大小;   官费减免微实体减免75%、小实体减免50%、大实体无减免。   由于微实体要求较严格,请申请人慎重使用。   港通咨询顾问提供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专业致力于全球商标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商标评审等确权维权业务及全球版权登记等配套服务,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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