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缴纳记录是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官方留存的、雇主及强积金计划成员按规定缴纳供款的合规凭证,2026年适用规则由积金局2024年12月发布的《强积金供款及记录管理操作指引》规范。
根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2024年修订版,所有雇佣年满18岁至64岁雇员的香港注册雇主,均需为雇员登记强积金计划并定期缴纳供款。 强积金缴纳记录由积金局、核准受托人和雇主三方分别留存,法定留存期限至少为7年,记录内容需与每期提交的强积金供款报表完全一致。 强积金缴纳记录的核心信息包括供款周期、雇主供款额、雇员供款额、自愿性供款额、供款到账日期、受托机构名称、计划成员账户编号等。
所有强积金缴纳记录的管理规则均基于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2024年修订版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修订新增了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认定、积金易平台数据互通等相关条款。 2025年1月积金局发布的《“积金易”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明确了强积金缴纳记录的线上查询、下载、验证的操作规范,该指引为2026年实操层面的核心执行依据。 香港税务局2025年4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抵扣指引》,明确了强积金缴纳记录作为税务抵扣凭证的法定效力,相关规则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

强积金缴纳记录属于香港官方认可的正式证明文件,可用于计划成员申请公屋、居屋时的入息佐证,也可作为劳工纠纷中主张雇佣关系及薪资水平的核心证据。 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时,强积金缴纳记录可作为连续雇佣的证明材料,也是强积金权益提取、年金转换时的核心核算依据。 雇主参与香港政府资助项目、公共工程投标时,需提交近12个月的强积金缴纳记录证明雇佣合规。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4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抵扣指引》,雇主为雇员缴纳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部分可全额抵扣利得税,抵扣时需提交对应的强积金缴纳记录作为凭证。 2025/26课税年度,计划成员的自愿性强积金供款部分税务抵扣上限为6万港元,申请抵扣时也需提交对应的强积金缴纳记录,数据来源香港税务局2025年3月发布的《税务扣除指引》。
根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2024年修订版,雇主未按时缴纳供款导致强积金缴纳记录缺失的,需按逾期天数缴纳每日5%的附加费。 逾期超过30天的,积金局可发出罚款通知书,罚款金额为欠缴供款额的10%,最高可达10万港元;逾期超过90天的,可提起公诉,责任人最高可处监禁6个月。 实践中部分用户认为自愿性供款不会体现在强积金缴纳记录中,该认知不符合规定。根据积金局2024年指引,无论是强制性供款、自愿性供款还是特别自愿性供款,均会完整体现在缴纳记录中。 另一常见认知误区为雇主可自行修改缴纳记录,实际上所有缴纳记录的修改均需向积金局提交申请,附对应的薪资凭证、供款转账记录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受托人进行修改,雇主或个人均无权自行调整记录内容。 强积金缴纳记录查询本身为免费服务,若需要额外的纸质盖章副本,每份收费20港元,该标准为2025-2026年执行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积金局2025年1月发布的《行政服务收费清单》。
| 查询渠道 | 适用主体 | 所需材料 | 办理周期 | 是否出具官方盖章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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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金易平台线上查询 | 计划成员、雇主 | 个人: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人脸核验;雇主:商业登记证编号+平台账户密钥 | 即时 | 可自行下载电子版盖章记录 |
| 核准受托人线下查询 | 计划成员、雇主 |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雇主:商业登记证副本+公司授权书 | 3-7个工作日 | 是 |
| 积金局柜台查询 | 所有合规申请主体 |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雇主:商业登记证副本+授权书;第三方:法院查询令/当事人授权书 | 5-10个工作日 | 是 |
截至2026年4月,积金易平台已实现全港所有强积金核准受托人的数据互通,计划成员更换雇主、转换强积金计划时,强积金缴纳记录可自动同步合并,无需个人提交转移申请。 申请纸质版强积金缴纳记录时,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额外提交经香港本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文件,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跨境从业者在港工作期间的强积金缴纳记录,可作为在港合法务工的证明,用于办理工作签证续签、永居申请等场景,相关记录永久留存于积金局系统,不会因成员离港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