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拟定、核准及变更需严格遵循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公司注册处发布的最新规则,属于非独立法人主体的名称登记范畴,截至2026年4月相关规管政策无新增调整。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修订发布的《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3.1条规定,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可选用英文、繁体中文或中英文组合形式,不得使用简体中文作为法定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无需添加“Limited”作为后缀,繁体中文名称无需添加“有限公司”字样,名称表述不得与已登记的香港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完全相同。
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表述可包含行业属性,也可使用不含行业描述的通用字号,只要不违反重名规则即可通过初步审核。
拟用名称不得包含冒犯性内容、与香港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名称近似的表述,涉及“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受规管字眼的,需提前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监管局等对应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文件。
若拟用名称与已在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持有人可在名称注册完成后5年内提出异议,注册处有权强制要求涉事无限公司完成名称变更。
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核准申请无需额外提交名称拟定说明,除非注册处对名称表述的合规性提出疑问,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2025-2026年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查册服务免费,前置审批费用根据所属行业不同为1200-3500港元不等,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对应监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普通非涉规名称的核准周期为2-3个工作日,涉及前置审批的名称核准周期为10-15个工作日,以官方实际处理进度为准。

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变更需先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书面决议,决议内容需明确新的拟用名称、变更生效时间。
完成名称检索及前置审批(如有)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变更申请,2025-2026年名称变更登记费用为140港元,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变更完成后,需在1个月内告知所有合作方及开户银行,避免因名称不一致导致的业务结算问题。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9条规定,若无限公司使用未经核准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责任人可被处最高5万港元的定额罚款,逾期未整改的按日加处700港元失责罚款,截至2026年4月该处罚标准未调整。
名称变更申请核准后,注册处会核发新的商业登记证,无限公司需同步更新所有对外经营文件、银行账户信息中的名称表述。
| 对比维度 | 香港无限公司 | 香港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 |
|---|---|---|---|
| 规管依据 | 《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部 | 《公司条例》(第622章)第2部 | 香港律政司2023年12月修订版《公司条例》 |
| 名称后缀要求 | 英文无需加“Limited”,中文无需加“有限公司” | 英文必须加“Limited”,中文必须加“有限公司”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公司名称注册指引》 |
| 名称预留有效期 | 30个自然日 | 60个自然日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注册服务办事指南》 |
| 名称变更费用 | 140港元(2025-2026年) | 295港元(2025-2026年)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注册费用一览表》 |
| 重名异议处理期限 | 5年 | 3年 | 香港知识产权署2025年2月《商标与公司名称冲突处理规则》 |
有跨境从业者误认为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可直接在内地使用,根据内地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发布的《境外企业名称在内地使用管理规则》,相关名称需先完成内地境外企业名称备案,方可用于经营活动。
部分申请人误认为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可以随意使用知名品牌字号,该行为涉嫌侵犯商标权,需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部分申请人误认为可使用数字、特殊符号作为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3.4条规定,名称仅可使用英文字母、繁体中文、阿拉伯数字及少数获许可的标点符号,特殊图形、emoji等不予核准。
实践中,香港无限公司的名称无需标注责任属性,更适合本地小型合伙经营、跨境品牌备案等场景,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名称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