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剔除公司注册名称的法定程序,2026年适用操作规则以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发布的《申请剔除公司名称指引》为核心依据。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发布的指引,申请注销的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注销申请;公司未处于清盘程序;公司无未清偿的债务、未缴付的政府费用及未了结的法律诉讼;公司近3个月内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未处置的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资产。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2027年度行政费用表,注销申请费为420港元,税务局不反对通知书申请费为280港元,合计约700港元,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无异议的注销申请办理周期为6-8个月,存在利害关系人异议或合规瑕疵的,周期将相应延长。截至2026年4月,该费用标准暂无调整通知,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 对比维度 | 正常主动注销 | 注册处强制注销 |
|---|---|---|
| 触发主体 | 公司全体成员主动申请 | 公司注册处依职权启动 |
| 2025-2026年费用(港元) | 约700(以官方最新为准) | 无申请费,但需缴纳逾期年审等罚款最高5万 |
| 周期 | 6-8个月 | 12-24个月 |
| 对董事/成员影响 | 无不良征信记录 | 董事可能被列入香港失责董事名单,限制担任香港公司董事、限制入境香港 |
| 法规依据 | 香港《公司条例》第746条 | 香港《公司条例》第749条 |
部分主体认为香港公司不办理年审、不申报税务即可自动注销,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逾期合规后果提示》,未按要求年审的公司,逾期1个月将产生375港元罚款,逾期超过6个月罚款累计可达5万港元,情节严重的,董事将被列入香港失责董事名单,3-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的董事,同时可能被限制入境香港。 部分主体认为注销无需完成税务申报,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税务违规处罚指引》,未完成所有税务申报的公司无法取得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且未清缴的税款将产生复利滞纳金,逾期超过12个月的,税务局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董事的连带清偿责任。
需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需在提交注销申请前完成销户,未销户的账户资金在公司被正式剔除名称后,将被划归香港政府库务署所有。公司名下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等无形资产,需在注销前完成转让手续,未处置的无形资产同样将归香港政府所有。 如果公司存在未结清的债务,需完成债务清偿后再提交注销申请,否则债权人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直接驳回注销申请,同时公司董事可能被追究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751条规定,公司被注销后5年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注册,追究公司及董事的历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