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0月修订的《公司条例》(第622章)及《非香港居民注册本地有限公司指引》,内陆人在香港注册公司条件无特殊身份限制,满足基础主体资格、备齐合规材料、符合法定岗位要求即可提交申请。
根据上述指引,内陆申请人需符合的基础资格要求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被法院宣告破产的记录,无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列为失责董事的记录。
需符合的法定强制要求包括两项: 第一项为法定秘书配置要求。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委任至少1名法定秘书,若秘书为自然人,需为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若秘书为机构,需为香港持牌秘书服务主体。内陆申请人无法同时担任法定秘书,需单独配置符合要求的秘书主体。
第二项为注册地址要求。需提供香港本地可接收政府公函的实际地址,不得仅使用邮政信箱作为注册地址。
香港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实行完全认缴制,无需验资或实缴出资,标准认缴股本为1万港币,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调整股本规模。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更新的《非本地居民注册申请材料清单》,内陆自然人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有身份材料需通过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或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易”平台的线上人脸识别系统完成身份验证,否则材料将不予受理。
内陆人在香港注册公司流程需严格遵循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官方要求,具体步骤如下:

实践中不少内陆申请人存在认知偏差,相关合规要求可对照官方规则核实: 第一种误区为认为需要香港籍人士担任股东或董事。根据2024年修订的《公司条例》,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董事均可由内陆自然人担任,无任何香港身份或居留权要求。
第二种误区为认为注册资本越高越好。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更新的《印花税收费指引》,香港公司股权转让需缴纳转让股本金额0.1%的印花税,盲目提高注册资本会显著增加后续股权转让的税费成本。
第三种误区为认为注册完成后无需后续维护。香港公司每年需完成周年申报、商业登记证更换等义务,有实际运营的公司还需按要求完成做账审计报税。
第四种误区为认为无运营即可直接零申报。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更新的《税务申报规则》,无运营的公司需先申请休眠状态,方可提交零申报税表,未申请休眠直接零申报的公司可能面临最高1万港币的罚款。
相比之下,内陆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注册私人有限公司的核心要求差异如下:
| 对比项 | 内陆有限责任公司 |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 |
|---|---|---|
| 股东身份要求 | 仅允许符合条件的内陆/外籍自然人、法人主体担任,部分行业对外资有准入限制 | 全球年满18周岁自然人、法人主体均可担任,无香港身份或居留权要求 |
| 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 除金融、劳务派遣等特殊行业外,无强制实缴要求,认缴额可自行约定 | 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标准认缴额为1万港币,无需验资或实缴 |
| 注册地址要求 | 需为内陆本地可接收公函的实际经营地址,部分地区允许使用挂靠地址 | 需为香港本地可接收政府公函的实际地址,不得仅使用邮政信箱 |
| 法定秘书要求 | 无强制设置要求 | 必须设置法定秘书,自然人秘书需通常居于香港,机构秘书需为香港持牌秘书服务主体 |
| 经营范围限制 | 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报,部分行业需前置审批 | 除金融、信托、教育等需持牌的特殊行业外,无强制范围限制 |
| 法定办理周期 | 7-14个工作日 | 3-5个工作日 |
内陆人在香港注册公司完成后,需按要求履行后续合规义务,避免产生罚款或除名风险: 第一项为周年申报义务,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后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2025-2026年周年申报登记费为105港币,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9月公布的收费表。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1月更新的《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罚则》,逾期提交的罚款金额按时长计算,逾期不足3个月罚款1020港币,逾期3-6个月罚款1840港币,逾期6-9个月罚款2660港币,逾期超过9个月罚款3480港币,逾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将被纳入强制除名名录,董事可能被列入香港失责人士名单,限制入境香港及担任其他香港公司董事。
第二项为商业登记证更换义务,需在商业登记证到期前30天内完成更换,2025-2026年香港商业登记费豁免2000港币,实际征收250港币/年,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公布的财政预算案相关条款。
第三项为税务申报义务,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第一次税表,有实际运营的公司需委托符合资质的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提交税表,香港利得税税率为首200万港币利润8.25%,超过200万港币部分利润16.5%,数据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更新的《利得税税率指引》。
第四项是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存管义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9月更新的《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存管指引》,所有香港私人有限公司需备存最新的实益拥有人信息,供执法机构查阅,未按要求存管的公司将被处以最高2万港币的罚款,失责董事可被处以最高10万港币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