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注册的公司名称命名需严格遵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CIRA)2024年1月1日生效的《2023年公司法(修订)》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商业主体对应不同的名称后缀要求与审核规则。
根据CIRA2024年发布的《商业主体名称登记规范》,不同注册类型的开曼商业主体需使用对应法定后缀,无合法后缀的名称无法通过审核。不同主体类型的名称要求明细如下:
| 主体类型 | 法定强制后缀 | 2025-2026年名称审核时长(工作日) |
|---|---|---|
| 官方审核费用(开曼元) | 豁免公司(跨境用途最广泛主体) | Limited、Ltd、Corporation、Corp、Incorporated、Inc |
| 1-2 | 50 | 普通居民公司 |
| Limited、Ltd | 1-2 | 45 |
| 有限合伙企业 | Limited Partnership、LP | 2-3 |
| 60 | 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SPC、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
| 5-7 | 120 | 以上数据来源于CIRA2025年1月发布的行政收费及办事时效指南,2025-2026年适用,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豁免公司可选择上述任意一种后缀,普通居民公司不得使用Corporation、Inc等仅豁免公司可使用的后缀,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类后缀。 截至2026年4月,CIRA允许开曼注册的公司在英文法定名称之外,附加注册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无需与英文名称音译或意译对应,只需不违反禁用规则即可。 中文名称需记载于公司章程大纲,与英文名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需特别注意的是,中文名称不得单独用于商业登记或银行开户申请,必须与对应英文法定名称同时使用。 |
根据CIRA2024年生效的名称审核指引,以下词汇需获得开曼相关监管部门前置审批后方可使用:

开曼公司名称需先通过预查审核,方可提交正式注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开曼注册的公司需在所有对外商业文件、银行开户材料、年度申报文件中完整使用法定注册名称,不得擅自删减法定后缀。 实践中,部分跨境从业者擅自简化名称后缀用于商业合作,可能引发合同效力纠纷,也可能被CIRA核查后处以最高200开曼元的行政罚款。 如需变更已注册公司名称,需召开公司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案,将决议案提交CIRA审核,审核通过后换发新的公司注册证书。 2025-2026年开曼公司名称变更的官方登记费用为100开曼元,涉及敏感词汇的需另行提交前置审批材料,费用标准来源于CIRA2025年行政收费目录,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未按规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擅自使用未登记名称开展经营的,CIRA将按月处以50开曼元的罚款,连续逾期6个月的主体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逾期12个月的主体会被强制除名。
部分跨境从业者误认为开曼公司名称无任何限制,可随意使用任意国家的地域名称或敏感行业词汇。 根据CIRA2024年公布的执法数据,全年共查处1279起擅自使用未获批敏感词汇开展经营的案件,涉案主体最高被处10000开曼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列入开曼商业监管黑名单。 另有部分从业者误认为中文名称可单独用于开曼公司的资质认定,实际银行开户、跨境备案等环节均要求同时提供英文法定名称与对应的中文名称登记证明,单独的中文名称不具备合规效力。 开曼豁免公司作为跨境上市、跨境投资最常用的主体,实践中多数跨境上市主体会选择使用Holdings、Group、International等通用词汇作为名称组成部分,无需额外审批,也不会影响后续上市或投资备案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