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港通咨询顾问,为你带来资讯价值,等候您的来电咨询!
港通 - 跨境咨询顾问平台
电话 0755-8224-1274
港通咨询顾问 > 香港公司业务 > 香港公司法团申报表定义、申报要求及合规事项说明

香港公司法团申报表定义、申报要求及合规事项说明

作者:港通咨询顾问
文章更新时间:2026-05-30
浏览数:1次

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是香港注册成立的法团每年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强制性合规文件,用于汇总更新公司上一年度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是香港公司合规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法规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0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众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均须按要求提交法团申报表。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合规指引,已申请注册为不活动公司的主体,仍需按时提交法团申报表,仅可豁免附加财务报表等配套文件。 截至2026年4月,该指引未作调整,后续变动以公司注册处官方通知为准。

核心申报内容

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对应官方指定表格NAR1,申报内容需覆盖公司上一完整年度的所有核心信息变动。 具体申报项包括公司注册名称、注册办事处地址、董事及公司秘书任职变动、股东及股本结构变动、已登记公司押记变动、公司类型调整等。 所有申报信息需与该年度内已提交给公司注册处的各类变动登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提交后将纳入公司公开查册档案,可供公众查询核验。

申报流程与时限要求

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申报流程需严格遵循公司注册处的规范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信息核验: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届满前14天内,核对上一整年的所有公司变动登记记录,确认所有已发生的变更均已完成单独申报流程。
  2. 表格填写:可通过公司注册处官方电子服务平台“注册易”直接生成预填的电子版NAR1表格,或下载纸质版本手工填写,所有信息需经董事或公司秘书签字确认。
  3. 提交缴费:线上提交可通过“注册易”在线完成缴费,纸质版本可邮寄或亲临公司注册处柜台提交,缴费完成后即获取官方申报回执。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生效的申报时限要求,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需在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完成申报,公众公司需在成立周年日后6个月内完成申报。

香港公司法团申报表定义、申报要求及合规事项说明

2025-2026年申报费用标准

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费用根据申报渠道、公司类型的不同存在差异,2025-2026年度的官方规费标准如下:

申报渠道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费用(港元) 公众/担保有限公司申报费用(港元)
官方来源 注册易线上提交 105
145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1月公布的2025-2026年度规费调整公告 纸质线下提交
140 180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1月公布的2025-2026年度规费调整公告
以上费用为截至2026年4月的执行标准,后续调整以公司注册处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逾期申报的合规后果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1条规定,未在法定时限内提交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分级处罚。 2025年1月起生效的修订后罚则显示,私人公司逾期不足1个月的,需缴纳罚款1200港元;逾期1-3个月的,罚款2400港元;逾期3-6个月的,罚款3600港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罚款4800港元。 公众公司的逾期罚款标准为私人公司的1.5倍,屡次逾期未申报的公司,董事及公司秘书将被列为失责责任人,可被香港公司注册处提起检控,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及每日700港元的按日失责罚款。 若公司连续2个年度未提交法团申报表,公司注册处将启动强制除名程序,公司被除名后所有资产将归属香港政府所有,相关董事将被列入香港出入境黑名单,限制出入境香港。

常见认知误区

部分主体对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存在认知偏差,常见误区可参考以下官方说明: 第一种误区为不运营的公司无需提交法团申报表。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发布的指引,无论公司是否开展实际经营、是否开立银行账户,均需按时提交法团申报表,无任何豁免情形。 第二种误区为已单独申报的变动无需在法团申报表中重复填写。法团申报表为年度汇总申报文件,所有年度内发生的变动无论是否已单独提交变更登记,均需在申报表中完整列示,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第三种误区为法团申报表可与税务申报表合并提交。法团申报表的提交部门为香港公司注册处,税务申报表的提交部门为香港税务局,二者适用法规、申报内容、提交时限完全不同,不可互相替代或合并提交。

实操注意事项

实践中,提交香港公司的法团申报表时需留存所有申报佐证文件至少7年,以备公司注册处随机抽查。 若发现已提交的申报表存在信息错误,需在发现之日起14天内提交指定的更正申请表格,经董事签字后提交给公司注册处,更正申请无需额外缴纳规费。 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12条规定,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处2年监禁及10万港元罚款。 已提交公司注销申请的主体,在注销流程正式完成前,仍需按时提交法团申报表,直至公司注册处发布正式解散公告。

tag标签:
专业高效务实 助客户成功
企业理念
一站式专业1对1顾问服务
资深团队
客户增值是我们终极目标
优势服务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海外公司年审
海外公司年审
海外银行开户
海外银行开户
投资备案ODI
投资备案ODI
返程投资
返程投资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律师公证
律师公证
香港公司业务-行业百科
价格透明
价格透明
统一报价,无隐形消费
专业高效
专业高效
资深团队,持证上岗
全程服务
全程服务
提供一站式1对1企业服务
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
合规认证,资料保密
Processed in 0.766608 Second , 54 quer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