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香港公司是否正在注销,可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公开的查册系统完成,所有处于注销流程中的香港公司均会按《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要求公示相关状态。
截至2026年4月,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系统支持7*24小时在线访问,基础状态查询完全免费,公司现状证明书电子版本可在缴费后即时出具。 2025-2026年公司现状证明书的收费标准为170港币/份,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公布的2026-2027年度服务收费表,具体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状态标识 | 对应注销阶段 | 法定公示要求 | 是否可撤回注销申请 |
|---|---|---|---|
| 已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 申请人提交注销材料并通过注册处初审 | 注册处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公开系统 | 是,提交撤销注销申请即可办理 |
| 刊登第一号公告 | 注册处已在香港宪报刊登拟注销公告,征集债权人异议 | 宪报公告刊登当日同步更新系统状态 | 是,需在第二号公告刊登前提交无异议证明 |
| 刊登第二号公告 | 第一号公告刊登3个月无任何异议,注册处拟正式剔除公司注册 | 宪报刊登当日同步更新系统状态 | 否,公告刊登后公司将被正式剔除注册 |

上述节点规则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1月更新的《公司注销(不营运私人公司)程序指引》制定,所有流程均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第750-756条的法定要求。 整个注销流程的法定周期通常为4-6个月,其中3个月为债权人异议公示期,若公示期内收到有效异议,注册处将终止注销流程,恢复公司正常在册状态。
有市场主体误将商业登记证失效等同于公司正在注销,该认知不符合香港法规要求。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9月更新的《商业登记条例》执行细则,商业登记证逾期未续费仅会产生罚款,不会自动触发注销流程,公司注册处公示的状态才是判定注销进度的唯一官方依据。 另有市场主体误将公司停止运营等同于正在注销,未提交正式注销申请的不营运公司仍属有效在册主体,需按要求提交周年申报表。 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可处以最高5万港币的行政罚款,累计逾期3年以上的公司董事可能被列入香港失信人士名单,限制入境香港及担任其他香港公司董事。
若公司董事或合法股东发现公司被他人恶意提交注销申请,可按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出台的《恶意撤销注册申请处理规则》申请救济。 救济申请需在第二号公告刊登前提交,申请材料需包含加盖公司印章的异议申请书、最新商业登记证、股东同意不注销的决议文件、公司无未清偿债务的证明材料。 注册处会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异议成立的将立即终止注销流程,恢复公司正常在册状态,同时追究恶意提交申请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实践中部分第三方商业信息平台也会同步香港公司的注册状态,但此类信息存在1-7个工作日的更新延迟,且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得用于法律诉讼、合规申报等正式场景。 若债权人发现正在注销的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可在第一号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债务证明及异议申请,注册处将终止公司注销流程,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对应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