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书转递章的真伪查询需严格依据内地与香港官方共同认可的规则开展,所有核验结果均以官方数据库反馈为准。
根据司法部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涉港澳公证文书核验管理规程》,香港地区出具的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必须加盖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的转递章后方可在内地具备法律效力,任何未加盖转递章或转递章伪造的文书均不具备司法效力。
截至2026年4月,该规程尚未更新调整,后续变动以司法部官方通知为准。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2024年12月修订的《转递章使用管理规范》明确,转递章是公证文书完成内地使用前置程序的唯一官方标识,每枚转递章对应唯一的核验编码,与公证文书编号、委托公证人信息一一绑定。

| 核验渠道 | 适用场景 | 核验周期 | 2025-2026年费用范围 | 支持的公文书出具时段 |
|---|---|---|---|---|
| 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核验 | 个人/企业自行核验、普通商事场景使用 | 1个工作日内 | 免费 | 2019年1月1日至今 |
|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线下核验 | 需出具书面核验报告、早期文书核验 | 当场出具 | 每件180-260港元(以协会官方公示为准) | 1995年1月1日至今 |
| 内地公证协会协查 | 司法、不动产登记等法定场景核验 | 7-15个工作日 | 300-500元人民币(以受理机构公示为准) | 1995年1月1日至今 |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2024年12月修订的《转递章使用管理规范》,真实有效的转递章需同时满足三项要求: 第一,转递章为蓝色椭圆形印章,中部印有“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繁体字样,下方印有12位唯一核验编码,印章边缘印有协会注册编号。 第二,转递章必须加盖在公证文书最后一页的委托公证人签名上方,不得加盖于附件或骑缝位置,印章不得存在涂改、覆盖痕迹。 第三,核验编码与公证文书编号一一对应,在官方数据库中可查询到匹配的公证人姓名、公证人注册号、文书出具日期、文书预设使用用途等信息。
实践中大量伪造转递章可做到外观高度仿真,仅靠肉眼识别准确率不足30%,必须通过官方数据库核验才可确认效力,不存在仅凭外观即可100%判定真伪的标准。 有市场主体误认为香港本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书无需转递章即可在内地使用,根据司法部前述规程,只有经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且加盖转递章的文书,才具备内地认可的法律效力,香港本地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文书未经过转递程序的,内地不予认可。 有申请人认为转递章核验通过即可确认文书内容完全真实,需特别注意的是,转递章核验仅确认文书为合资格委托公证人出具,不对文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对文书内容有异议,需另行向公证人或香港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及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港澳司法文书审理指南》,使用伪造的香港公证书转递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用于商事交易骗取财物的,还将同时构成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线上核验时需准确输入12位核验编码,编码中的字母区分大小写,若连续3次输入错误,系统将锁定该公证书的线上核验权限24小时,需通过线下渠道申请核验。 2019年之前出具的公证书部分未设置统一核验编码,无法通过线上渠道核验,申请人需选择线下核验或公证协会协查渠道办理。 若核验结果显示为“无匹配记录”,申请人可先核对输入的信息是否准确,确认信息无误的,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周期为3个工作日,复核不收取额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