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账参照的法定准则为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最新修订版为当前合规做账的统一依据。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373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必须采用该准则编制,不得随意适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
HKFRS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全面趋同,2025年12月HKICPA发布的《2026年度HKFRS更新公告》显示,本次修订主要涉及租赁会计计量、金融工具减值、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等3项内容,新增的ESG披露要求仅适用于上市实体,非上市私人公司暂无需执行该附加条款。
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界定的小型私人公司、小型担保公司,可选择适用简化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小型实体版》(HKFRS for SMEs)。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1月更新的《公司条例财务披露指引》,小型私人公司的判定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年度收入不超过1亿港元、总资产不超过1亿港元、雇员人数不超过100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简化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减少做账的合规成本。
不同经营规模、不同类型的香港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存在明确差异,具体对应要求如下:
| 主体类型 | 适用会计准则 | 披露要求 | 审计要求 |
|---|---|---|---|
| 普通私人公司(非小型) | 完整版HKFRS | 需提交完整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审计报告 | 强制审计 |
| 小型私人公司 | HKFRS for SMEs或完整版HKFRS | 可简化附注披露,无需披露关联交易细节等内容 | 可申请审计豁免,仅需提交做账后的财务报表 |
| 香港上市公司 | 完整版HKFRS+联交所附加披露要求 | 需披露ESG报告、关联交易明细、股东权益变动等附加内容 | 强制审计,审计机构需具备HKICPA认可的上市审计资质 |
| 离岸经营香港公司 | 完整版HKFRS或HKFRS for SMEs(符合条件) | 需补充提供离岸业务的相关凭证说明 | 需按对应主体要求完成审计或豁免申请 |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利得税申报财务报表合规指引》,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不得采用注册地以外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提交的报税相关财务文件必须符合HKFRS的相关要求。
香港做账流程需严格按照HKFRS的计量要求执行,2026年HKICPA发布的《会计服务操作规范》明确的标准流程如下:
实践中,香港做账周期根据企业业务规模存在差异,年流水低于1000万港元的小型公司做账周期为7-15个工作日,年流水超过1000万港元的中大型企业做账周期为15-30个工作日。2025-2026年香港做账的费用范围为:小型公司每年3000-8000港元,中大型公司每年10000港元起,具体金额根据业务量、准则适用类型有所差异,以官方及市场最新报价为准,相关参考标准来自HKICPA2025年发布的《会计服务收费指引》。
香港做账需提交的材料需符合HKFRS的计量要求,所有材料需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包括公司最新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最新提交的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若年度内有公司信息变更,需补充提交对应的变更通知书。
包括年度内所有香港银行账户及境外关联账户的月结单、每笔进出账对应的业务凭证(购销合同、发票、收付款单据等)、年度内的所有费用支出凭证(工资、租金、办公费、差旅费、物流费等)、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如有)、固定资产购置及折旧相关凭证、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及收益凭证。
如有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需提供对应主体的财务报表;存在关联交易的,需提供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申请离岸利得税豁免的,需补充提供离岸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务合同签署地、货物交割地、服务提供地等相关凭证。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更新的《财务文件提交规范》,所有非中文或英文的材料,需提供香港注册翻译机构出具的官方译本方可作为做账依据。
实践中多数企业的做账违规问题均来自对会计准则适用规则的认知误区,常见误区及对应后果如下:
部分主体误认为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无需按照HKFRS做账,可直接进行零申报。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税务合规巡查指引》,只要公司年度内有经营流水,无论业务是否发生在香港,都需要按照HKFRS编制财务报表后再进行税务申报,直接零申报会被判定为虚假申报,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外加应缴税款3倍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追究董事的刑事责任。
部分主体误认为可直接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IFRS代替HKFRS。虽然HKFRS与IFRS趋同,但存在香港本地特有的披露要求,包括《公司条例》要求的董事报告核心内容、香港本地税务相关的调整项等,采用其他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被公司注册处拒收,导致年度申报逾期,逾期罚款从1050港元到10万港元不等,具体标准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逾期提交财务报表处罚标准》。
部分小型公司误认为适用简化准则后无需留存做账底稿。根据《公司条例》第388条规定,无论公司规模大小、是否申请审计豁免,都需要留存至少7年的做账凭证及工作底稿,香港税务局可在7年内对企业的财务记录进行抽查,无法提供相关底稿的,税务局可按照企业年收入的20%核定征收利得税。
HKFRS的全球认可度较高,采用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可在全球超过140个国家和地区直接使用,无需再进行大规模的准则调整,方便企业后续赴海外上市、跨境融资、开展并购重组业务。
采用HKFRS做账可满足香港本地的全部合规要求,避免出现年审、报税逾期的问题,同时可合规申请离岸利得税豁免。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发布的《利得税税率公告》,2025-2026课税年度香港利得税税率为: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税率16.5%,符合离岸豁免条件的利润可免征利得税,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
对于初创企业及小型跨境经营主体,可选择适用简化版的小型实体准则,减少财务披露的工作量,降低做账的合规成本,适配中小微企业的经营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