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账户的设立及管理完全遵循《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相关规定,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2026年1月发布的《强积金受托人核准名单及服务范围指引》,仅积金局官方核准的强积金受托人机构可受理强积金账户的开立申请,任何未获得核准资质的机构均无权办理相关业务。
强积金账户分为雇主账户、雇员个人账户及自雇人士账户三类,所有年满18岁、受雇于香港本地雇主且雇佣期不少于60天的雇员,以及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的自雇人士,除符合法定豁免条件外,均需按要求开立强积金账户并缴纳供款。
根据积金局2026年2月更新的《强积金账户办理指引》,不同类型的申请人可选择的办理渠道如下:
雇主类申请人可直接联系任意一家积金局核准的强积金受托人提交开户申请,也可通过受托人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提交电子申请。目前积金局核准的受托人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服务范围对比如下:
| 受托人类别 | 服务覆盖范围 | 办理便捷度 | 2025-2026年行政费用区间 |
|---|---|---|---|
| 银行系受托人 | 雇主账户、雇员账户、自雇人士账户开立,供款管理,投资组合选择,账户查询等全流程服务 | 支持线下网点、线上官网、手机APP多渠道办理,可联动企业对公账户完成供款扣缴 | 0.25%-0.7%/年(按账户资产净值计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保险系受托人 | 全类型账户开立,供款管理,附加保险类增值服务,投资组合管理 | 支持代理人对接、线上平台提交申请,适合有附加保障需求的申请人 | 0.3%-0.75%/年(按账户资产净值计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独立信托系受托人 | 全类型账户开立,供款管理,定制化投资方案服务 | 主要服务企业类大额账户客户,支持线下专属对接及线上查询 | 0.2%-0.65%/年(按账户资产净值计算,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雇员类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账户开立手续,由雇主在其入职后60天内统一向选定的受托人提交登记申请,雇员仅需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自雇人士可自主选择任意一家核准受托人,通过线下网点或官方线上渠道提交开户申请。
需特别注意的是,内地目前无任何官方授权的强积金账户办理渠道,所有强积金账户开立申请均需向香港本地的核准受托人提交,跨境申请人可通过受托人的官方线上平台完成材料提交,无需专程赴港。
根据积金局2026年1月发布的《强积金账户申请材料清单》,雇主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香港商业登记证扫描件、公司注册证书扫描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雇员信息清单(含雇员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旅行证件号码、入职日期、月薪水平等信息)、供款账户授权书。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申请需提交PDF格式的盖章扫描件。
雇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香港身份证或入境处核发的有效工作签证扫描件、入职证明文件、个人供款账户信息(如需自行选择供款扣缴账户)、强积金计划选择声明(如需自主选择投资组合)。如雇员符合法定豁免条件,需额外提交豁免证明文件,例如入境处出具的工作期限不超过13个月的居留许可文件。
自雇人士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香港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件扫描件、商业登记证(如有)、收入证明文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如自雇人士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需额外提交现有强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避免重复开户。
根据积金局2025年12月发布的《强积金计划行政费用上限公告》,2025-2026年期间,强积金账户开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账户存续期间的行政费用上限为账户资产净值的0.75%/年,不同受托人可在该上限范围内自主设定收费标准,具体费用以受托人官方最新公布的价目表为准。
香港强积金账户办理周期根据申请渠道不同存在差异,线上提交完整合规材料的,一般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开户,线下提交材料的一般5-7个工作日完成开户。如涉及材料补正,办理周期将相应延长。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及积金局2026年2月更新的《强积金合规处罚指引》,雇主未在雇员入职后60天内为其登记强积金账户的,每宗违规可被处以5000港元的固定罚款,逾期超过180天或涉及多宗违规的,案件将移交香港裁判法院处理,最高可被处以1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
自雇人士未在开业后3个月内登记强积金账户的,首次违规将被处以2000港元的固定罚款,再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1万港元罚款,逾期未缴纳供款的还需额外缴纳对应金额的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逾期金额的5%/年。
雇员未配合雇主提交相关材料导致账户开立逾期的,相关责任由雇主承担,雇员无需接受处罚,但需尽快补正材料完成开户,避免影响自身退休权益。
部分跨境从业者认为仅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人士才需参加强积金,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所有在港合法受雇且雇佣期不少于60天的人士,无论是否为香港永久居民,均需参加强积金,仅入境处获批来港工作期限不超过13个月、已参加香港法定退休计划、受雇于香港政府并享有公务员退休金等少数人群可获得豁免。
还有申请人认为强积金账户的投资组合由受托人强制指定,实际根据积金局2026年1月发布的《强积金投资选择指引》,账户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受托人提供的不同风险等级的投资组合,也可随时申请调整投资方案,无需经过雇主或受托人的额外审批。
针对内地跨境从业者关注的异地查询问题,所有积金局核准的受托人均提供线上账户查询服务,持有人可通过受托人官网或移动应用程序随时查询账户余额、供款记录、投资收益等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针对有更换雇主需求的申请人,强积金个人账户可跟随持有人迁移,无需重新开立账户,仅需新雇主在办理入职登记时提交原有账户编号即可完成关联,相关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