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和费用均严格遵循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2026年1月修订的《新加坡公司法》第344A条、新加坡税务局(IRAS)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销税务清关指引》执行,所有申请均需通过官方指定的BizFile+数字服务平台提交,所有收费均为官方公示的行政规费。
根据上述法规要求,申请注销的新加坡有限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一是公司未处于任何清算、破产程序中,无未了结的司法诉讼或仲裁案件;二是公司无未清偿的政府规费、税费、雇员公积金(CPF)欠款及其他对外债务;三是公司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注销申请,无股东异议;四是公司已完成所有未提交的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消费税(GST)申报表(如有),无未完成的合规义务;五是公司无未到期的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所有相关许可已提前注销或到期失效;六是公司已结清所有银行账户资金,无未处理的资产或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不得提交主动注销申请:一是近12个月内有过经营活动、资金往来的非休眠公司;二是有未处理的政府部门调查、处罚案件的公司;三是持有未完结跨境业务备案、境外投资登记的公司;四是股东之间存在股权纠纷且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公司。
根据ACRA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销申请材料清单》,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为英文原件,若有非英文文件需附带新加坡公证员出具的翻译公证文件,所有签字需符合ACRA备案的董事、股东签字样本要求,否则会被驳回申请。
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分为前置合规准备、材料提交、公示审批三个阶段,全流程均在线上完成,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费用均为ACRA、IRAS等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无任何隐性收费,2025-2026年的费用范围如下(数据来源:ACRA2026年1月发布的《行政规费目录》,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普通有限公司注销的官方申请费为350新元,连续3年以上的休眠公司走简化注销流程的官方申请费为150新元。若公司存在逾期未提交年度申报表、逾期未报税等情况,需额外缴纳对应的罚款,其中逾期年审罚款根据逾期时长从300新元到1000新元不等,逾期报税罚款根据欠缴税费金额从200新元到应缴税费的20%不等。
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办理周期根据公司合规情况不同存在差异,无任何合规异常、材料齐全的普通公司注销周期为1.5-3个月,其中前置合规准备约1-2个月,公示期30天,审批约14个工作日;符合简化流程要求的休眠公司注销周期为1-2个月,前置准备约2周-1个月,公示期30天,审批约7个工作日。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未处理合规异常、公示期有异议等情况,办理周期会相应延长,最长可能超过6个月。
不同类型公司注销的差异可参考下表:
| 对比项 | 普通有限公司注销 | 休眠公司简化注销 |
|---|---|---|
| 适用条件 | 成立不满3年或近12个月内有经营记录,无合规异常 | 连续3年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资产负债,无合规异常 |
| 官方申请费 | 350新元(2025-2026年标准) | 150新元(2025-2026年标准) |
| 所需材料 | 需提供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近3个月财务报表 | 仅需提供持股50%以上股东签署的同意书、休眠声明 |
| 办理周期 | 1.5-3个月 | 1-2个月 |
实践中不少企业主对新加坡有限公司注销的规则存在认知偏差,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合规风险,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部分企业主认为公司停止运营后无需主动注销,不提交年审、报税也不会有影响。根据ACRA2026年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2年未提交年度申报表、未开展经营活动的,ACRA有权将公司强制除名,公司除名后所有名下资产归新加坡政府所有,公司董事、股东将被列入ACRA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新加坡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秘书等高管职务,也不得注册新的新加坡公司,同时仍需对公司注销前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有企业主认为注销不需要申请税务清关证明,直接向ACRA提交申请即可。根据IRAS的规定,税务清关证明是ACRA受理注销申请的必备材料,没有该证明的申请会被直接驳回,若公司存在未缴税费的情况,IRAS有权拒绝出具清关证明,直至公司缴清所有税费及罚款。
三是部分企业主认为公司注销后所有文件即可销毁,无需保留。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388条的规定,公司注销后,原公司董事需保留所有公司的财务记录、业务合同、注册文件等至少7年,若后续政府部门需要核查,董事需提供完整的文件,否则将面临最高10000新元的罚款。
四是有企业主认为公司注销后名下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仍可继续使用。实际上公司注销前未完成转让的知识产权,在公司注销后将视为无主资产,归新加坡政府所有,原股东或董事无权继续使用或处置。
若新加坡有限公司为外国公司的子公司,注销前需获得母公司的同意函,若母公司所在国有境外投资备案要求的,需先完成属地的境外投资注销备案,再向ACRA提交注销申请。
若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新加坡本地的不动产、金融牌照等资产,需先完成资产的转让或处置,由相关监管部门出具无异议证明后,方可提交注销申请。
若新加坡有限公司存在未了结的跨境业务,需先完成所有业务的结算、终止所有相关合同,出具所有合作方的无异议证明后,方可提交注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