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税收采用属地征税原则,仅对纳税人源自香港的收入征收相关税款,是全球低税负地区之一,相关规则全部基于香港税务局(IRD)发布的正式法规执行。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修订发布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10号》,香港对个人境外取得的收入不征收税款,即使该笔收入后续汇入香港账户,也无需补缴个人相关税项。
香港个人税收体系下共有三类直接针对个人征收的税种,不同税种对应不同的收入场景: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务指南》,香港个人税收各税种税率如下,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薪俸税采用累进税率与标准税率并行的征收规则,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适用税率计算方式,选取税额更低的方案缴纳。累进税率分为四个税阶:首5万港元应评税收入税率为2%,第二个5万港元税率为6%,第三个5万港元税率为10%,第四个5万港元税率为14%,超出20万港元的应评税收入部分税率为17%。标准税率为15%,即直接按应评税收入总额的15%计算税款,无需适用税阶扣除。
个人经营利得税税率与企业利得税一致,200万港元以内的应评税利润税率为8.25%,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税率为16.5%。物业税统一按照扣除20%标准修缮费用后的应评税租金收入的15%征收。
香港个人税收申报按课税年度进行,课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免税额及扣除项目调整公告》,当前适用的免税额及抵扣上限如下,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项目类型 | 上限标准(港元/年) | 适用条件 |
|---|---|---|
| 基本免税额 | 132000 | 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均可享受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264000 | 纳税人配偶无应税收入,或夫妻双方共同选择合并评税 |
| 子女免税额 | 120000/名 | 每名18岁以下子女,或18-25岁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子女出生年度可额外享受120000港元免税额 |
| 赡养60岁以上老人免税额 | 100000/名 | 赡养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的年满60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未共同居住,每年赡养开支超过20000港元可享受50000港元免税额 |
|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扣除 | 18000 | 个人年度实际缴纳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部分 |
|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 | 100000 | 纳税人自住的香港物业的贷款利息支出,最长可享受20个课税年度的扣除 |
| 慈善捐赠扣除 | 应评税收入的35% | 向香港注册慈善机构捐赠的款项,单笔捐赠不少于100港元且有正式收据 |
| 个人进修开支扣除 | 100000 | 与职业技能相关的进修课程学费、考试费等支出 |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2026年修订版本的规定,无论个人年度是否有应税收入,只要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放的报税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零收入也需提交零申报,未收到税表但年度收入超过基本免税额的个人,需在课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主动向税务局申报。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税务违规罚则指引》,香港个人税收申报逾期的罚则如下:逾期1个月以内提交申报的,处1200港元罚款;逾期3个月以内提交申报的,处3000港元罚款加应缴税款5%的附加费;逾期6个月以上提交申报的,处10000港元罚款加应缴税款10%的附加费;情节严重的(如故意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税务局可提出公诉,最高可处50000港元罚款、应缴税款3倍的罚金及6个月监禁。
实践中常见的认知误区包括:一是认为没有香港受雇收入就无需申报,实际只要收到税表就必须履行申报义务;二是认为所有汇入香港的收入都需要缴税,实际仅源自香港的收入属于应税范围,境外收入无需缴税;三是认为标准税率一定比累进税率更优惠,实际对于可抵扣项较多的中低收入群体,累进税率计算出的税额通常低于标准税率。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修订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10号》,跨境受雇的个人可按在港实际停留天数比例计算应税收入,即一个课税年度内若在港停留不足60天,可豁免缴纳薪俸税;若停留超过60天但不足183天,仅需就对应停留天数的收入缴纳薪俸税。
同时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2022年修订版本(当前有效执行版本,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内地居民在香港缴纳的个人税款可在内地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申请税收抵免,避免同一笔收入被双重征税。
香港税收居民的认定标准为:一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满180天,或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满300天,被认定为香港税收居民的个人可享受香港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