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书转递流程及费用标准表的相关规则均依据香港律政司、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2026年最新公布的官方文件制定,所有办理环节均需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公证文书互认的双边安排,适用于所有需将香港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内地使用的企业及个人。
根据香港律政司2026年2月发布的《内地与香港公证文书互认操作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2019年签署、2026年修订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附件条款,香港地区出具的公证文书如需在内地行政、司法场景中使用,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转递核验程序,加贴专用转递章后方具备法律效力。
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内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注销业务;内地人民法院参与民商事诉讼、仲裁程序;内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内地金融机构办理跨境开户、融资业务等。需特别注意的是,发往海牙成员国、欧盟成员国使用的香港公证文书无需办理本转递程序,仅需办理海牙认证即可,相关规则参照香港律政司2026年1月公布的《海牙认证服务指引》。
提交转递的公证文书必须由香港律政司2026年更新的《委托公证人名录》内的在册公证人出具,公证内容需符合使用地主管部门的明确要求,不得包含违反内地法律法规的内容。实践中,若使用地要求公证文书包含特定证明事项,需在公证办理阶段提前告知委托公证人,避免因内容不符被转递环节驳回。
申请转递需提交以下全部材料,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香港公证书转递流程及费用标准表中载明的流程环节均为官方要求的固定程序,不得省略或调整,具体流程如下:
需特别注意的是,转递申请的有效期为公证文书出具后的3个月,超过3个月未提交转递申请的,需重新办理公证文书后再提交转递。
香港公证书转递流程及费用标准表中的收费均为官方统一定价,无任何浮动收费空间,2025-2026年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费用类别 | 2025-2026年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 基础转递服务费 | 2000-2500港币/份 |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2025年12月《服务收费调整公告》 | 同一公证文书申请多份副本的,第二份起每份加收300港币 |
| 加急服务服务费 | 额外加收1200-1500港币/份 | 同上 | 普通办理周期为3-5个工作日,加急后办理周期为1-2个工作日 |
| 额外核验报告费 | 500港币/份 | 同上 | 适用于使用地要求额外提供书面核验证明的场景 |
| 内地跨境寄送费 | 80-150港币/件 | 香港邮政2026年1月《跨境快递服务收费标准》 | 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额外加收30港币 |
以上费用标准为现行执行标准,后续调整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所有缴费均需通过官方窗口或线上平台支付,无其他第三方收费渠道。
普通转递申请的办理周期为3-5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起计算,遇香港公众假期、内地法定假期的自动顺延,具体假期安排可参照香港劳工处2026年公布的公众假期表、内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急申请的办理周期为1-2个工作日,仅适用于有明确紧急使用需求的场景,申请加急时需提交使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紧急办理说明。
实践中,转递申请被驳回的常见情形包括:公证文书并非香港律政司在册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内容不符合使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转递申请表填写的用途与提交的佐证材料不符;公证文书存在涂改、破损、印章模糊等情况;公证文书出具时间超过3个月未提交转递申请。申请被驳回的,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需调整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经过转递的香港公证文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部分使用地如内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部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有效期为3个月,具体有效期限以使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转递专用章的核验信息将长期保存在内地司法部全国公证核验平台,可随时输入核验编号查询文书的真实性与转递记录。
用于内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公证文书,需包含香港公司最新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董事股东名册、有权签字人授权书等内容,转递时需一并提交内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设立申请回执。
用于内地民商事诉讼的公证文书,需包含香港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公证等内容,转递时需一并提交内地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
用于内地商标注册的公证文书,需包含香港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商标使用授权书等内容,转递时需一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