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修订发布的《税务条例第112章》,所有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成立的法团,无论业务发生地是否在香港境内,均需按要求完成年度会计核算(即香港做账),作为报税及合规审计的基础。
适用主体覆盖所有已开业的香港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分公司,仅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不活动公司声明》的主体可豁免做账义务。未开业或暂未产生任何交易的新注册公司,也需按要求留存相关筹备阶段的支出凭证,待首次产生交易后统一核算。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报税指引》,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次做账的年结日可自主选择,多数企业选择3月31日(与香港财政年度一致)或12月31日(与内地自然年度一致),年结日选定后不可随意变更,如需调整需提前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合理理由。
首次做账的账期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后续每年度做账的账期不得超过12个月,需保持年结日连续稳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2026年1月正式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是法定核算依据,所有香港公司做账需严格遵循该准则的科目设置、计量规则、披露要求。
同时满足年营业额低于2000万港元、雇员人数少于5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港元三个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选择适用简化版的《中小企业财务报告框架》(SME-FRF),减少非必要的披露事项,降低核算成本。
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C条》,所有与业务相关的交易凭证、银行单据、合同、财务报表等资料,需自交易完成之日起留存至少7年。2026年新规明确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确保电子凭证不可篡改、可随时调取核验,加密存储的电子凭证需提供可随时解密的验证方式。
包括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最新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报税回执(首次做账无需提供),若当期发生过董事、股东、注册地址变更,还需提供对应变更通知书。
包括当期所有香港本地及境外银行账户的月结单、电子回单,所有购销业务的合同、形式发票、运输单据、报关单,投资、借贷、股权变更相关的协议及流水凭证,关联交易的相关定价说明及佐证材料。
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租金发票、员工薪酬发放记录及强积金缴纳凭证、差旅费、办公耗材采购、商务招待、知识产权缴费等所有运营相关的支出票据,固定资产采购的合同、付款凭证及折旧核算说明。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2025年12月发布的《会计服务行业收费指导标准》,2025-2026年香港做账费用大致区间为:年营业额100万港元以下的微型主体,费用为3000-8000港元;年营业额100万-500万港元的小型主体,费用为8000-20000港元;年营业额500万-2000万港元的中型主体,费用为20000-50000港元;年营业额2000万港元以上的主体,费用按业务量、交易笔数上浮,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做账办理周期受材料完整性、业务复杂度影响,实践中若企业提交的材料完整无误,微型、小型主体的办理周期为7-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上主体为15-30个工作日,存在凭证缺失、关联交易复杂、需调整往期账目等情况的,周期需相应延长。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3月更新的《税务违规处罚细则》,未按要求完成做账导致无法按时提交利得税表的,首次逾期罚款1200港元,逾期3个月以上的追加罚款至3000港元,逾期6个月以上的罚款金额提升至10000港元。
若连续两个及以上财政年度未按要求做账,税务局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传唤公司董事出庭应诉,情节严重的可向入境处申请限制董事离境,向银行发送冻结通知书冻结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还可按同行业平均利润率核定征收最高3倍的应缴税款。
做账过程中存在伪造凭证、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做假账行为的,一经查实,最高可处50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相关董事将被列入香港失信人员名单,未来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的董事职务。
部分跨境从业者认为香港公司业务均在境外发生就不需要做账,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规定,无论业务发生地是否在香港,已开业的香港公司均需完成年度做账,申请离岸免税的主体反而需要提供完整的做账及审计材料,证明所有业务均未在香港产生,才能获得免税资格。
做账是独立的会计核算环节,报税是后续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的环节,有限公司完成做账后还需经过法定审计环节才能提交报税材料,二者不能混淆,未完成做账直接填写税表申报的,会被视为账目不合规,面临罚款处罚。
根据凭证留存要求,所有做账相关的原始凭证需留存7年,税务局可在报税完成后的7年内对公司账目进行抽查,无法提供对应凭证的,会被视为账目不合规,面临核定征税及罚款处罚,因此即使完成报税及审计,也需妥善留存所有原始凭证。
| 主体类型 | 强制审计要求 | 账期限制 | 报税提交时限 |
|---|---|---|---|
| 私人有限公司 | 是 | 首次账期最长18个月,后续每年账期不超过12个月 | 年结日后1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及税表 |
| 公众有限公司 | 是 | 每年账期不超过12个月 | 年结日后3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及税表 |
| 无限责任公司 | 否 | 首次账期最长18个月,后续每年账期不超过12个月 | 年结日后1个月内提交做账材料及税表 |
| 已注册不活动公司 | 否 | 无做账要求 | 无需提交利得税表,仅需按要求完成年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