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年审规费调整方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律政司2023年修订版)及《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对年审相关规费作出的周期性调整,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调整方案主要依据2025年12月18日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发布的《2025年公司(费用)(修订)规例》(2025年第247号法律公告)、2025年12月20日香港税务局(ird.gov.hk)发布的《2025年商业登记(修订)规例》制定,属于香港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纾困类政策调整,有效期暂定为12个月,到期后是否延续由香港立法会审议后另行公布。
本次调整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本地私人有限公司、本地公众有限公司,不适用无股本本地公司、海外公司驻港分支机构、处于清盘程序中的公司、已提交撤销注册申请尚未获批的公司,此类主体的年审规费仍按原有标准执行。
本次调整涉及的规费项目主要包括周年申报表登记费、商业登记证费两类,商业登记征费为法定固定收费,未纳入本次调整范围。具体费用标准如下表所示:
| 费用项目 | 2023.4.1-2026.3.31执行标准(港元) | 2026.4.1起调整后标准(港元) | 官方来源 |
|---|---|---|---|
| 本地私人有限公司周年申报表登记费 | 105 | 0(宽免,有效期至2027.3.31)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第247号法律公告 |
| 一年期商业登记证费 | 2000 | 250 | 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商业登记费调整公告 |
| 商业登记征费(固定收取) | 150 | 150 | 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 |
| 无股本本地公司周年申报表登记费 | 105 | 105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第247号法律公告 |
| 海外公司驻港分支机构周年申报表登记费 | 1800 | 1800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第247号法律公告 |
| 三年期商业登记证费 | 5600 | 700 | 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商业登记费调整公告 |
以上费用为2025-2026年官方公布的参考范围,具体收费标准以办理当日香港公司注册处、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若公司存在逾期申报情况,需额外缴纳的阶梯式逾期罚款未纳入本次调整范围,仍按《公司条例》《商业登记条例》原有标准执行。
规费调整未改变原有年审办理流程,所有公司仍需在每年公司成立周年日起的规定时限内完成两项核心程序: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向税务局申请续期商业登记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规费调整后办理周期未发生变化,正常情况下线上办理全流程需1-3个工作日,线下办理需3-7个工作日,若涉及材料补正,办理周期相应顺延。
NAR1表格需如实填报公司上一年度的所有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秘书变更、押记登记变更,若填报信息与公司注册处已登记信息不一致,需先提交对应的变更登记申请,待变更获批后再提交周年申报表,否则材料会被直接驳回,导致申报逾期。若公司上一年度未发生任何变更,也需在NAR1表格中明确标注「无变更」,不得留空相关填报项。
根据《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本地公司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海外公司驻港分支机构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或总部注册地周年申报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周年申报表。商业登记证需在原有证件到期前1个月内提交续期申请,最晚不得超过到期日后30天。
规费调整未改变逾期申报的处罚标准,根据《公司条例》第111条规定,周年申报表逾期提交的,将按照逾期时长加收阶梯式罚款:逾期不足1个月的,加收870港元;逾期1-2个月的,加收1740港元;逾期2-3个月的,加收2610港元;逾期超过3个月的,加收3480港元。同时公司董事及法定秘书可能被提起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及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日700港元失责罚款。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商业登记证逾期续期超过30天的,将加收相当于当期商业登记证费一倍的罚款,最高可处1万港元罚款。实践中,逾期超过6个月未完成年审的公司,会被公司注册处列入拟除名名单,除名后公司所有资产将被视为香港政府无主财产,公司银行账户会被冻结,公司董事会被列入香港入境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香港任何公司的董事或法定秘书。
需特别注意的是,本次规费调整不改变年审的法定合规义务,部分从业者存在的以下认知误区需提前规避:
第一,认为规费调整后所有公司年审都无需缴费。本次周年申报表登记费宽免仅适用于本地私人有限公司,无股本公司、海外公司驻港分支机构仍需按原有标准缴纳周年申报表登记费;商业登记征费150港元为法定固定收费,所有公司均需缴纳,不存在减免情况。
第二,认为规费宽免就无需提交周年申报表。根据《公司条例》规定,无论周年申报表登记费是否宽免,所有公司均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未提交的仍会触发逾期处罚,与是否缴纳规费无关。
第三,认为年审和做账报税是同一事项。年审是向公司注册处、税务局提交周年申报及续期商业登记证的合规程序,做账报税是向税务局提交利得税申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纳税申报程序,二者为独立的法定合规义务,需分别办理,完成年审不代表已完成做账报税义务。
第四,认为香港公司没有实际运营就无需办理年审。根据《公司条例》规定,无论公司是否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只要未完成撤销注册或除名程序,均需按时办理年审,未运营公司也需提交周年申报表及续期商业登记证,否则同样会触发逾期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