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收政策所得税的核心规则基于香港税务局(IRD)2026年1月更新的《税务条例》第112章相关条款执行,采用属地征税原则,仅对产生或来源于香港的利润或收入征收所得税,分为针对企业经营利润的利得税、针对个人劳务收入的薪俸税两类核心税种。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税务指南第1号:利得税的征收》,利得税的纳税主体包括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无论该主体是否为香港注册成立,只要其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经营利润,均需缴纳利得税。若利润全部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可提交离岸豁免申请,经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无需缴纳对应利得税。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税务指南第2号:薪俸税的征收》,薪俸税的征收对象为所有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收入,无论纳税主体是否为香港永久居民,只要相关收入来源于香港,均需缴纳薪俸税。纳税年度内停留香港累计不满60天的短期受雇收入,可申请薪俸税豁免。
以下税率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率调整公告》,2025-2026年适用,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税种 | 适用主体 | 应评税利润/收入区间 | 税率 |
|---|---|---|---|
| 利得税 | 法团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 | 8.25% |
| 利得税 | 法团 | 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部分 | 16.5% |
| 利得税 | 非法团业务(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 | 7.5% |
| 利得税 | 非法团业务(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 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部分 | 15% |
| 薪俸税 | 所有纳税主体 | 扣除免税额后应课税收入 | 2%-17%超额累进税率 |
| 薪俸税 | 所有纳税主体 | 全部收入(未扣除免税额) | 15%标准税率(与累进税率计算结果孰低适用) |
香港所得税申报流程中利得税按年度申报,纳税年度可由企业自行确定,通常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也可选择自然年度或其他会计年度,具体流程如下:
薪俸税按年度申报,纳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更新的《利润来源地判定指南》,离岸豁免申请需满足四个核心条件:一是相关业务的运营决策、合同签署均不在香港境内完成;二是货物的采购、交付、存储均不在香港境内进行;三是核心管理团队、雇员均未在香港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四是相关收入对应的客户、供应商均为非香港主体。申请提交后,税务局会向纳税主体发出问询函,要求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周期通常为9-18个月,审核通过后对应年度的境外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后续年度若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可无需重复申请,但税务局会每3-5年进行一次复核。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务宽减公告》,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均设有税款宽减政策,宽减比例为应缴税款的100%,上限为6000港币,该政策每年调整,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利得税可抵扣项目包括纳税主体在产生应评税利润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合理开支,包括员工薪酬、办公租金、差旅费、专业服务费、坏账损失、研发开支等,其中研发开支可享受100%-300%的额外加计扣除。薪俸税可抵扣项目包括个人进修开支、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开支、子女教育开支等,同时设有个人基本免税额(2025/26课税年度为13.2万港币/年)、子女免税额、供养父母免税额等多项免税额,具体标准每年调整。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更新的《逾期报税处罚指引》,利得税逾期申报不满1个月的,罚款1200港币;逾期申报1-3个月的,罚款3000港币;逾期申报超过3个月的,罚款5000港币+应缴税款的5%;逾期申报超过6个月的,罚款10000港币+应缴税款的10%。逾期缴纳税款不满3个月的,需额外缴纳应缴税款5%的滞纳金;逾期缴纳超过3个月的,需额外缴纳应缴税款10%的滞纳金。长期未申报、未缴纳税款的主体,税务局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冻结其香港境内资产,情节严重的可触发刑事责任。
部分跨境从业者对香港税收政策所得税存在认知偏差,需特别注意以下规则:
一是零申报不等于无需报税。即使企业当年度无经营、无利润、无需缴纳税款,也需按时向税务局提交报税表,未按时提交同样会触发逾期申报罚款。只有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未开立银行账户、无任何资产的休眠公司,才可提交零申报报税表。
二是离岸豁免不会自动生效。企业的境外利润不会自动享受免税待遇,需主动向税务局提交离岸豁免申请并提供完整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税政策,未提交申请的境外利润会被视为来源于香港,需按规定缴纳利得税。
三是香港居民也可能无需缴纳薪俸税。若香港居民的全部劳务收入均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且纳税年度内未在香港开展相关工作,可申请薪俸税豁免,无需缴纳对应收入的薪俸税。
四是利得税两级税率仅适用于关联实体中的一个主体。若同一控制人控制多个香港法团,仅可选择其中一个法团享受首200万利润8.25%的优惠税率,其余法团的全部应评税利润均按16.5%的标准税率征收,该规则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两级利得税适用规则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