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账户是指根据越南国家银行(State Bank of Vietnam, SBV)2026年1月修订发布的《越南非居民与跨境经营主体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由越南境内持牌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主体开立的本币(越南盾)及外币结算账户,覆盖单位结算账户、个人非居民账户两大类别。
单位类越南账户可用于日常经营收支、跨境货款结算、利润汇出、税费缴纳等场景,个人类越南账户可用于工资发放、日常消费、合法收入跨境划转等场景。根据SBV公开数据,截至2026年3月,越南境内共有37家持牌商业银行可受理非居民及外资主体的账户开立申请,其中外资银行12家、本土银行25家。
适用主体范围包括三类:一是在越南完成商事登记的外资企业、分公司、代表处、合伙企业等商事主体;二是未在越南注册但获得越南主管部门许可,临时开展项目合作、商品展销等经营活动的境外主体;三是在越居留或工作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跨境劳务人员。
根据SBV2026年修订的管理办法,在越注册的商事主体开立单位基本户需满足三项基础条件:一是已完成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的商事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登记证与税务登记证;二是税务登记状态正常,无欠缴税款、税务异常记录;三是在越南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能提供有效期1年以上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未在越注册的境外主体开立临时经营账户,需持有越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经营许可或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合作期限不得短于30天,临时账户的有效期与项目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后需提交续期申请或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账户内剩余资金需按监管要求汇出境外或完成合规划转。
非居民个人开立越南结算账户,需提供有效期剩余6个月以上的护照、越南劳动与社会荣军部核发的工作许可证或越南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居留证明,同时提供对应的就业合同、劳务报酬证明或其他合法收入来源证明。仅持有旅游签证、商务访问签证的非居民,不得开立结算账户,仅可开立单次使用的旅游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离境时需全额取出或结汇,不得留存或划转。
根据SBV2026年2月发布的反洗钱补充规定,年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0万元,2026年SBV公布的指导阈值,以最新规定为准)的个人非居民账户,需补充提供境外税号证明、收入完税证明,否则银行有权暂停账户的非柜面交易权限。
| 主体类型 | 核心材料 | 补充材料(适用特定场景) |
|---|---|---|
| 在越注册外资企业 | 1. 商事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经公证的公司章程;5. 董事会关于开立账户的正式决议 | 1. 持股比例超过25%的最终受益人身份证明;2.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3. 成立满1年的主体需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 境外主体临时经营 | 1. 境外主体注册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2. 越南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 项目合作合同原件;4.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1. 项目资金来源证明;2. 越南境内联络人身份证明及地址证明 |
| 非居民个人 | 1. 有效期剩余6个月以上的护照;2. 工作许可证/临时居留证原件;3. 就业合同或合法收入来源证明 | 1. 越南境内地址证明(水电费单、租房合同);2. 年交易额超过10亿越南盾需提供境外税号及完税证明 |
根据越南银行协会2025年12月发布的《银行账户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不同类型越南账户的收费区间如下:单位基本户开户费为200万-500万越南盾/户(约合人民币600-1500元),网银年费为300万-800万越南盾/年(约合人民币900-2400元),境内转账手续费为单笔转账金额的0.01%-0.05%,跨境转账手续费为单笔100万-3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00-900元)。
临时经营账户开户费为100万-300万越南盾/户(约合人民币300-900元),无年费但需缴纳账户日均余额0.01%的月度管理费,账户注销时无需额外缴费。非居民个人账户开户费为0-50万越南盾/户(约合人民币0-150元),年费为0-30万越南盾/年(约合人民币0-90元),境内ATM取款手续费为单笔2万-5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6-15元)。所有费用标准以开户银行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属于越南政府扶持的高新技术类外资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减免开户费与首年年费。
根据SBV2026年2月发布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细则》,越南账户的资金划转需符合以下要求:本币账户跨境划转需提前向银行提交对应交易的背景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报关单、完税证明等;外币账户结汇需提供对应交易的真实性证明,货物贸易类结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服务贸易类结汇需提供服务合同与发票。单位账户向个人账户划转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00元)的,需提供劳务报酬证明、分红完税证明、报销凭证等对应材料,不得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公私账户划转。
越南账户年审要求明确:所有单位类账户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开户行提交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税务完税证明、经营情况说明,完成账户年审;个人非居民账户需每2年向银行更新一次居留证明、收入来源证明。逾期未完成年审的账户将被暂停非柜面交易权限,逾期超过6个月的账户将被列为久悬账户,银行有权强制注销,账户内剩余资金将划转至监管专用账户,主体需提交合规证明后方可申请支取。
根据越南财政部2026年1月更新的《金融违规处罚条例》,使用越南账户进行无交易背景的资金划转、逃避外汇管制、隐瞒收入逃避纳税的,将被处以违规金额5%-2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冻结全部账户、列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非居民个人违规出借、出租账户的,将被处以1000万-5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000-15000元)的罚款,5年内不得在越南境内开立任何银行账户。
企业使用越南账户进行利润汇出时,需先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中国与越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2026年仍在执行期),提交完税证明、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审计报告后方可办理汇出,未完成税务清缴的利润汇出申请将被驳回,并处以汇出金额10%的罚款。
部分跨境从业者存在“仅持护照即可开立越南个人账户”的认知误区,根据SBV2026年的明确规定,非居民个人开立结算账户必须提供工作许可证或有效期183天以上的临时居留证明,仅持有短期旅游、商务签证的个人,仅可开立单次使用的旅游专用存款账户,无法开通网银、转账等功能,离境时账户必须清零注销。
另一常见误区为“越南账户不受外汇管制”,实际上越南实行部分外汇管制政策,所有跨境资金划转均需向银行提交真实交易背景证明,年度累计跨境收支超过50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00万元)的主体,需提前向SBV进行大额交易备案,未备案的跨境交易将被拦截。
还有部分主体认为越南账户开立后无需维护,实际上所有单位类账户每季度需配合银行完成交易背景抽查,连续3个月无任何交易的账户将被列为休眠账户,暂停所有交易权限,主体需提交经营情况说明、未来交易计划等材料,经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