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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登记要什么时候做?——全球公司注册顾问为您解答

作者:港通咨询顾问
更新:2023-06-21
浏览数:34次

37号文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于2016年10月8日发布,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该文件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进行了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要求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37号文登记要什么时候做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37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规定。根据37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那么,37号文登记要什么时候做呢?根据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应当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需要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的30日内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37号文登记要什么时候做?——全球公司注册顾问为您解答

需要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工商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因此,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能够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37号文还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注销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应当在注销前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总之,根据37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都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备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需要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的30日内进行工商登记备案。因此,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备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注销等事项,也需要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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