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内地经济有了长足进步,商品市场日益活跃,促进了市场的繁荣。而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大量创业者投身商海,在市场潮流中为理想奋力拼搏。而国家为扶持新创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优惠,就是给予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实,大量相关问题也浮现出来。今天,港通咨询顾问就为大家解释,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政策的几个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体量较小,难以雇佣专职财税人员,而这也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很难对密集发布的优惠政策有清晰认识,也很难充分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带来的好处。而在平时的工作中,港通咨询顾问经常碰到客户对于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咨询。最常见的就是以下几项:
1、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季度)销售额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但如果该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则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而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如何选择
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4号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同时也明确了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开发票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使用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同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4、已经开具了专用发票并缴纳过税款的,能否办理退税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在4号公告中明确指出,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了较大力度的税务扶持,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缺少专职财税人员,因此港通咨询顾问建议,可以委托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财税服务公司为您代为记账报税。而港通咨询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获得万余客户信任。能为您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香港个人银行开户、香港公司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审计报税、国内公司代记账报税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让您全身心投入公司业务发展,再无后顾之忧。选择港通,选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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