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港通咨询小编讲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到工商部门提交申请,设立申请通过后工商部门将下发申请批准证书;
2、申请人在收到下发的申请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需要前往登记主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3、登记主管机关自申请人提交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将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登记费用,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发证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日期。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前进行核名并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批准文件;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合同、含附件、中外文本的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5、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原件;
6、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投资者的资信证明。该证明需要由与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7、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即红本租赁合同;
8、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担任企业高管及董事会名单及其成员和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和简历以及身份证明;
9、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准备登机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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