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业注册资金是指越南企业设立时在章程中载明的股东出资承诺额,2026年适用的监管规则以越南计划与投资部2024年12月发布的第108/2024/ND-CP号《投资法实施细则》为核心依据,除特殊监管行业外全面实施认缴制,无强制最低出资限额要求。
根据第108/2024/ND-CP号法令规定,普通贸易、咨询、服务、生产类本土及外资企业,设立时可自主约定注册资金额度,无需在登记前完成实缴。仅银行、保险、支付、房地产开发、旅游等受特殊监管的行业,需符合对应主管部门设定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
| 行业类别 | 最低注册资金额(2026年标准) | 发布机构 |
|---|---|---|
| 普通贸易、服务、咨询类 | 无强制最低要求 |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2024年第108/2024/ND-CP号法令 |
| 外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 | 250亿越南盾(约合106万美元) | 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2025年2月更新的《旅游法实施细则》 |
|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业住宅开发) | 1000亿越南盾(约合424万美元) | 越南建设部2025年1月发布的《房地产经营法修订案》 |
| 第三方支付机构 | 5000亿越南盾(约合2120万美元) | 越南国家银行2025年3月发布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 |
| 职业培训机构 | 50亿越南盾(约合21.2万美元) |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2024年11月发布的《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 |
实践中,部分新设企业为降低出资压力选择申报极低额度注册资金,该操作虽符合法规要求,但可能影响后续银行开户、政府采购投标、投资优惠资质申请等环节的审核结果。越南商业银行2025年更新的开户审核规则显示,注册资金低于1000万越南盾(约合424美元)的新设企业,开户申请通过率不足40%。
根据2025年1月1日生效的越南《企业法》修订案,普通新设企业的出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企业登记核准后的180天,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周期超过1年的生产类项目,可在投资证书中约定与项目进度匹配的分段出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需特别注意的是,股东未按章程约定的期限完成出资的,逾期30天内按未缴出资额的0.05%/日缴纳行政罚款,单案罚款最高不超过1亿越南盾(约合4240美元),2025-2026年罚款标准以越南司法部最新公布为准。逾期超过180天且未向属地计划与投资局申请延期的,登记机关可直接撤销企业设立登记,相关股东的失信记录将保留3年,期间不得在越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若为非货币形式出资(包括机械设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需先委托越南本地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作为出资额的核算依据,评估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越南财政部2025年2月更新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规则》要求,涉及外资的非货币出资评估,需额外提交资产来源地公证机构出具的权属公证文件。
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2025年1月发布的《优先投资领域及优惠政策目录》,注册资金达到3000亿越南盾(约合1270万美元)且属于高科技、可再生能源、高端制造等优先领域的企业,可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免税期最长可达15年。
注册资金达到1万亿越南盾(约合4240万美元)的新设企业,可向属地工业园区申请土地租金减免,最高可享受50%的租金减免,减免期限最长为10年,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本地产业规划制定。
需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上述投资优惠的企业,需在投资证书载明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注册资金的实缴,未按时实缴的将被取消优惠资质,需补缴已减免的税费及滞纳金。
部分跨境从业者认为越南企业注册资金可随意填报无需承担责任,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越南《企业法》明确规定,企业需以全部注册资金为限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股东需补足全部认缴的注册资金,无论出资期限是否届满。
另一个常见误区为注册资金实缴后无法转出,根据越南国家银行2025年1月发布的《外汇管理条例修订案》,企业实缴的注册资金可用于正常经营支出,包括采购货物、支付员工薪酬、缴纳税费等,只要具备完整的交易凭证即可合规划转,不属于抽逃出资范畴。
截至2026年4月,上述政策尚未进行调整,后续规则变动以越南各主管部门官方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