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香港公司需要提交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法定要求的申请材料,所有流程需符合2024年修订生效的《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税务条例》(第112章)规定,截至2026年4月相关申请要求未发生调整。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更新的《撤销注册公司申请指南》,主动申请注销香港公司需向注册处提交以下资料:
《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是注销香港公司的核心前置文件,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发布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申请须知》,申请该文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公司经营状态 | 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 审核注意事项 |
|---|---|---|
| 正常运营公司 | 过去3个财年完整审计报告、所有税项缴清证明、所有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 税务局会核对报税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的一致性,若存在差异会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 |
| 无运营公司 | 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的无运营审计报告、未开立银行账户证明或所有银行账户已注销证明 | 需确保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或停止运营之日起无任何经营流水、无未结资产负债 |
| 逾期未年审公司 | 所有逾期的周年申报表原件、对应罚款缴纳凭证、最新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 若逾期时长超过5年,香港公司注册处可按照《公司条例》第746条直接强制除名,无需股东董事提交申请 |
以下费用均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税务局2025年7月联合发布的《公司合规费用指南》,2025-2026年大致范围如下,最终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主体对注销香港公司的规则存在认知偏差,可能引发合规风险。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751条,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必须满足无未清偿债务、无未结法律诉讼、所有股东均同意注销的条件,若存在未结债务提交申请,属于虚假申报,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 实践中部分主体认为公司不年审会自动注销无需处理,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修订的规则,强制除名不免除董事、股东对公司存续期间债务、税务的承担责任,董事可能被列入香港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董事,同时会影响后续申请香港签证、开设香港金融账户的资质。 若公司注销前未注销银行账户,账户内剩余资金将被转入香港政府库务署,后续申领需提交多项证明材料,流程耗时超过12个月。 若注销申请公告期内有债权人提出异议,香港公司注册处将直接驳回注销申请,申请人需结清所有债务后重新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