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全部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2024年12月更新的《公司(修订)条例》配套指引制定,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后续变更以官方通知为准。
根据香港CR2024年《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3章要求,公司名称可选择中文、英文或中英双语三种形式,不允许中英文混合拼写。 中文名称必须使用繁体汉字,不得使用简体字、异体字或非汉字字符,且结尾必须标注“有限公司”四字,无其他格式调整空间。 英文名称仅可使用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仅允许使用“-”连接符,结尾必须使用“Limited”全拼作为后缀,不得使用“Ltd”缩写。 双语名称的中文、英文内容无需一一对应直译,各自符合对应语言的命名规则即可生效,申请人可根据业务需求独立设置双语名称内容。 2025-2026年香港注册公司名称无需单独缴纳审核费用,相关成本已包含在公司注册政府费用中,当前注册政府费用为1545港币(来源:香港CR2025年1月发布的行政费用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0条及2024年12月CR发布的《禁用名称清单》,以下名称不得提交注册: 与已注册香港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法定机构的名称完全相同或高度近似,可能造成公众混淆的名称。 包含“香港政府”“海关”“廉政公署”“警务处”等对应公权力机构字样的名称,无论是否添加其他前缀后缀均不予通过。 包含“国家”“中国”“中华”“特区”等暗示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联的字样,需事先获得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书面批准方可注册。 包含“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大学”“慈善”等受规管行业字样的名称,需事先获得对应监管机构的前置审批文件,方可提交注册申请。 包含“协会”“商会”“基金会”等社团类属性字样的名称,需先获得香港警务处社团事务处的注册批准,方可提交公司注册申请。 实践中,包含“集团”“控股”“国际”“投资”等字样的名称无前置审批要求,也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只要未违反其他规则即可正常注册。
香港注册公司名称提交前需完成官方查册,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1条,注册处有权在公司名称注册后12个月内,对已通过的名称进行复核,若发现违反法规要求,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在6周内完成更名。 公司逾期未完成更名的,注册处可直接强制将公司名称更改为对应的公司注册编号,同时处以最高5000港币的行政罚款,逾期持续未整改的,每日加罚300港币(来源:香港CR2024年修订的罚则清单,截至2026年4月有效)。 公司注册后如需主动更改名称,需提交股东特别决议及更名申请,2025-2026年更名行政费用为295港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办理周期为3-5个工作日,更名完成后需同步更新银行账户、商标、商业登记证等关联信息。 实践中,若已注册的公司名称与第三方持有的有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权利人可向注册处提出异议,注册处核实后可要求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更名。
| 常见误区 | 官方合规要求 | 依据来源 |
|---|---|---|
| 简体中文名称可以提交注册 | 仅可使用繁体中文作为中文名称字符,简体字直接驳回 | 香港CR2024年《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3.2条 |
| 英文名称可以使用“Ltd”作为结尾 | 必须使用“Limited”全拼作为英文名称后缀,缩写不予通过 | 香港《公司条例》第98条 |
| 包含“集团”字样的名称需前置审批 | 无前置审批要求,也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 香港CR2024年常见问题解答第17条 |
| 中英双语名称必须一一对应直译 | 双语名称可独立命名,无需直译对应 | 香港CR2024年《公司名称注册指引》第3.5条 |
| 名称查册通过即可100%注册成功 | 注册处保留最终审核权,若涉及近似混淆仍可驳回 | 香港CR2024年查册服务条款 |
公司完成注册后,需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完整的注册名称,商业登记证、发票、合同等对外法律文件需使用完整的注册名称,不得使用未注册的简称对外开展经营活动,除非该简称已完成商标注册且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