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是指已注册的香港本地公司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要求,主动向政府部门申请撤销主体资格的合规程序,需满足无未偿债务、无税务遗留问题等前提,按注册处及税务局规定流程办理。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更新的《撤销注册操作指引》,申请注销的香港公司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均同意撤销注册的申请。 公司无任何未清偿的债务,包括税费、雇员薪酬、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 公司未涉及任何正在进行的民事、刑事或行政法律程序,无未完结的政府部门调查。 公司已停止运营超过3个月,或从未开展任何运营活动。 公司已结清所有欠缴的政府费用,包括年审费、商业登记证费、税费罚款等。 公司已完成所有雇员的强积金供款清缴,无未结清的雇员福利相关债务。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公布的2025-2026年度行政收费表,香港公司注销涉及的官方费用如下: 香港税务局《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申请费为260港币。 香港公司注册处撤销注册申请费为420港币。 以上合计官方基础费用为680港币,费用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若公司存在未报税、未年审等逾期情况,需先补缴对应罚款及税费,金额以实际产生的官方通知为准。 截至2026年4月,该费用标准未发生调整,后续变动以香港注册处及税务局官方通知为准。
根据香港注册处及税务局的要求,申请香港公司注销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由全体股东及董事签署的同意注销书面决议。 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最新周年申报表的复印件。 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利得税表及薪俸税表的递交回执。 公司银行账户销户证明(如有运营记录的公司需提供)。 公司无未偿债务、无未结法律程序的声明文件。 若公司为未开展运营的休眠公司,可豁免提供审计报告,需额外提交休眠公司声明文件。

部分申请人对香港公司注销存在认知偏差,可能引发合规风险: 第一种误区:香港公司长期不年审不报税会自动注销,无需主动办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751条,未按要求年审的公司将被注册处处以累计罚款,逾期超过5年的将被强制除名,除名后董事将被列入香港政府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的董事,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入境香港。 第二种误区:零申报的香港公司注销无需经过税务局审核。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发布的指引,所有申请注销的公司均需先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即使是长期零申报的公司,也需确认无未递交的税表、无未回复的税务局查询,才可拿到对应文件。 第三种误区:公司注销后银行账户资金可自行转出。实践中,公司正式解散后,名下未注销的银行账户资金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划归香港政府所有,因此需在提交注销申请前完成银行账户销户及资金划转。
| 对比维度 | 主动注销 | 强制除名 |
|---|---|---|
| 发起主体 | 公司股东/董事主动申请 | 香港公司注册处依职权执行 |
| 合规影响 | 无任何不良合规记录,董事及股东信用不受影响 | 董事及股东被列入香港政府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香港公司董事 |
| 涉及费用 | 2025-2026年官方基础费用约680港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需缴纳累计年审、报税罚款,最高可达数万港币 |
| 后续限制 | 无后续限制,股东董事可正常注册新的香港公司 | 名下其他香港公司的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情节严重者限制入境香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