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会计制度是韩国企划财政部统筹制定的企业会计核算、审计、纳税申报的统一合规体系,适用于所有在韩注册法人、外国企业驻韩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2026年适用的最新规则为2024年12月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基准修订案》。
根据2024年12月韩国企划财政部官方公告,韩国会计制度的上位法包括三类。 第一类为会计核算类法规,核心为《韩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K-IFRS)》《中小法人会计基准》,明确不同规模主体的核算规则。 第二类为税务类法规,核心为2025年6月韩国国税厅修订发布的《法人税法》《附加税法》,规范会计与税务差异的调整标准。 第三类为审计类法规,核心为2024年9月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公认会计师法实施细则》,明确外部审计的资质与流程要求。
韩国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本位币为韩元,外币结算交易需按交易发生日韩国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韩元入账。 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需按期末基准汇率调整,汇兑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年度默认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需调整会计年度,需提前30日向管辖税务署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执行。 2025-2026年未按规定调整会计年度的主体,将被处100万韩元以下罚款,数据来源为韩国国税厅《税务申报合规指南》,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所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务报表需留存至少5年,涉及税务争议的需留存至争议解决完毕后3年,依据为2024年韩国企划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韩国会计制度规定的全流程合规要求如下:

根据2024年韩国公认会计师协会《外部审计适用范围指引》,韩国会计制度规定的强制审计主体如下:
| 主体类型 | 适用条件(满足任意一项) | 审计周期 |
|---|---|---|
| 上市法人 | 所有在韩交所、科斯达克上市的企业 | 年度 |
| 非上市大型法人 | 资产总额≥2万亿韩元,或年销售额≥1万亿韩元,或员工人数≥1000人 | 年度 |
| 非上市中型法人 | 资产总额≥500亿韩元且<2万亿韩元,或年销售额≥300亿韩元且<1万亿韩元 | 年度 |
| 外国企业驻韩分支机构 | 年度营业收入≥100亿韩元 | 年度 |
| 中小法人 | 资产总额<500亿韩元且年销售额<300亿韩元 | 自愿选择,如需融资、资质申请可委托审计 |
实践中部分主体对韩国会计制度存在认知偏差,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有在韩注册的法人无论规模大小,都需按规定留存会计凭证、完成记账与纳税申报,仅可选择适用简化版中小法人会计基准。未按规定做账的,2025-2026年最高可处应纳税额20%的罚款,数据来源为韩国国税厅,具体以官方最新为准。 根据2024年韩国企划财政部《K-IFRS与IFRS差异对照表》,韩国2024年修订的K-IFRS对金融工具计量、租赁核算等21项内容做了本土化调整,跨境企业合并报表时需做差异调整,二者并非完全一致。 根据《法人税法》规定,招待费超标部分、非公益性捐赠、行政罚款等57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会计利润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法人必须使用韩国国税厅认证的电子会计软件记账,所有发票需通过国税厅电子发票系统开具与接收,纸质发票不再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来源是2025年韩国国税厅《电子会计系统推广实施细则》。 跨境交易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韩元的,需在交易发生后7日内将交易凭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国税厅跨境交易监控系统。2025-2026年未按规定上传的,处交易金额5%的罚款,最高不超过5亿韩元,数据来源为韩国国税厅,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