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加坡注册公司指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完成商事主体登记的行为,截至2026年4月,适用2024年10月修订的《新加坡公司法》,全球自然人、法人主体均可按合规流程提交申请。
根据ACRA2024年11月发布的《商事登记指引V1.2》,申请普通私人有限公司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申请注册的主体涉及基金、支付、公众募资等特殊领域,需额外满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制定的行业准入要求。
根据ACRA2026年1月更新的注册材料清单,所有非新加坡出具的文件需完成海牙认证或新加坡驻华使领馆认证,具体材料包括:
实践中,若注册地址为租赁的商业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地址证明材料,仅提供虚拟地址挂靠证明的申请将被ACRA直接驳回。

根据2024年修订的《新加坡公司法》第403条,提交虚假注册材料的申请人,最高可处2年监禁或10000新元罚款,已完成的注册将被撤销。
| 公司类型 | 核心注册要求 | 适用场景 | 税负特点 |
|---|---|---|---|
| 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 | 至少1名本地常驻董事,最低1新元注册资本 | 跨境贸易、科技服务、实体经营等绝大多数商事场景 | 可享受前3年初创企业税务豁免,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17%,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
| 公众有限公司(Ltd.) | 至少2名本地常驻董事,最低50万新元注册资本 | 拟公开上市、面向公众募资的企业 | 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17%,无初创税务豁免,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
| 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 需先取得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SG)审批,仅可从事非盈利性活动 | 境外企业进入新加坡市场的前期调研、客户联络场景 | 无需申报企业所得税,仅需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不可开展经营性业务 |
| 有限合伙(LP) | 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无本地董事要求 | 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类主体 | 采用穿透征税规则,收益直接分配至合伙人,由合伙人按对应身份缴纳所得税 |
根据ACRA2024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要求,公司注册完成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符合资质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需为新加坡本地常驻居民,且具备ACRA认可的秘书执业资质。 公司需在每年成立周年日之前提交年度申报(Annual Return),逾期申报的首次罚款为300新元,多次逾期最高可处5000新元罚款,数据来源为ACRA2025年3月发布的《年度申报处罚标准》。 符合审计豁免条件的公司无需开展年度审计,豁免条件为同时满足年营收低于1000万新元、总资产低于1000万新元、员工人数少于50人中的任意两项,该规则为2024年公司法修订后的最新要求。 根据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2025年1月发布的税务指引,新注册公司前3年可享受税务豁免,首10万新元应纳税所得额豁免75%,接下来10万新元应纳税所得额豁免50%,实际有效税率通常为4%-8%,具体以IRAS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ACRA2026年2月发布的商事登记常见问题指引,去新加坡注册公司的高频认知误区包括: 第一,误认为无需本地董事即可完成注册。除有限合伙、代表处等特殊主体外,所有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必须配备至少1名本地常驻董事,否则注册申请将直接驳回。 第二,误认为注册完成后无需进行后续维护。连续3年未提交年度申报、未开展实际经营的公司,ACRA将启动强制除名程序,公司资产将收归新加坡政府所有,相关董事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新加坡任何公司的董事。 第三,误认为新加坡公司无需报税。无论公司是否开展经营、是否产生利润,每年必须向IRAS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Form C-S/Form C),逾期申报最高可处10000新元罚款。 第四,误认为注册公司一定可以成功开立本地银行账户。实践中新加坡本地银行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背景、资金来源、上下游合作方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无实际经营背景的空壳公司可能被拒绝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