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并非只做账公司部分,根据香港积金局2026年发布的《强积金制度雇主合规指引》,强积金缴纳涉及雇主、雇员两方的法定缴费责任,企业做账需同时覆盖雇主缴款部分的成本列支、雇员缴款部分的代扣代缴账务核算,以及后续的申报、对账全流程,未完整核算两方缴费的企业将面临合规风险。
根据香港《强积金条例》(2026年修订版),所有在香港雇佣符合资格雇员的雇主,需为雇员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并按雇员每月有关收入的5%缴纳强积金。2025-2026年强积金缴费的有关收入上下限为每月HK$7,100至HK$30,000,数据来源于香港积金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年度强积金缴费上下限调整公告》,后续参数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雇主缴纳的强积金部分可作为企业经营成本,在利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该部分核算是企业强积金做账的核心内容之一。
符合强积金缴纳资格的雇员,同样需按每月有关收入的5%缴纳强积金,该部分金额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与雇主缴费部分一同缴纳至指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账户。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雇员薪酬申报指引》,雇主代扣的雇员强积金部分需纳入企业的往来款核算,同时需在年度雇员薪酬报税表(IR56B)中如实申报,因此该部分账务必须纳入企业做账范围,不得仅处理公司缴费部分。
若企业主以自雇身份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需自行按每月有关收入的5%缴纳强积金,该部分费用可在个人薪俸税或企业利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对应的缴费凭证也需纳入个人或企业的账务留存范围。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利得税申报备查资料留存指引》,企业强积金做账需留存以下材料:每月雇员工资表(需注明每名雇员的有关收入、雇主及雇员强积金缴费金额);每月强积金缴费凭证(受托人出具的缴费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每季度强积金受托人出具的缴费对账单;年度雇员强积金缴费汇总表。所有材料的留存期限不少于7年,供税务局、积金局抽查使用。
日常月度做账的强积金核算需在每月工资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缴费需在当月10日前完成,季度对账需在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汇算需在财年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数据整理,与利得税申报、雇员薪酬申报同步提交。2025-2026年的办理周期要求均来自香港积金局2026年《雇主合规操作手册》,具体时限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缴费主体 | 缴费比例 | 适用收入范围 | 备注 |
|---|---|---|---|
| 雇主 | 5% | 每月有关收入HK$7,100-HK$30,000 | 收入低于HK$7,100无需雇主缴费,高于HK$30,000部分无需缴费 |
| 雇员 | 5% | 每月有关收入HK$7,100-HK$30,000 | 收入低于HK$7,100无需雇员缴费,高于HK$30,000部分无需缴费 |
| 自雇人士 | 5% | 每月有关收入HK$7,100-HK$30,000 | 可选择按月或按年缴费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香港积金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年度强积金缴费参数调整公告》,2027年及以后的参数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强积金只做账公司部分”是最常见的认知误区,根据香港《强积金条例》(2026年修订版),雇员缴费部分属于雇主代扣代缴的法定责任,未按规定核算、代扣、缴纳的,雇主需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雇员缴费部分必须纳入企业做账范围。另一常见误区为临时雇员不需要缴纳强积金,根据积金局2026年指引,只要雇员连续受雇满60天,无论全职还是兼职,雇主都需要为其登记参加强积金,对应的缴费都要纳入做账范围。此外有企业认为强积金缴费不需要纳入利得税核算,实际上雇主缴费部分可以作为经营成本税前扣除,未在做账时列支的,会导致企业多缴利得税,而未如实申报雇员缴费部分的,会导致雇员的薪俸税申报异常。
根据香港《强积金条例》(2026年修订版),逾期缴纳强积金的,雇主需要按逾期天数缴纳每日最高HK$500的附加费,逾期超过30天的,积金局可以对雇主提起检控,首次定罪最高罚款HK$10,000,第二次及以上定罪最高罚款HK$50,000,同时可处最高6个月监禁。做账不合规的,比如未留存强积金核算凭证、未如实申报缴费数据的,香港税务局可以根据《税务条例》对企业处以最高应缴利得税3倍的罚款,同时影响企业的年度审计结果,对企业申请政府补贴、融资、上市等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合规完成强积金全流程做账可帮助企业足额享受利得税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税负,2025-2026年香港利得税税率为首HK$200万利润8.25%,超出部分16.5%,足额列支强积金雇主缴费部分可以有效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合规核算缴纳强积金可以避免积金局、税务局的罚款和检控,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对于需要申请香港政府补贴、融资或者上市的企业,强积金合规记录是重要的审核依据。按时足额缴纳强积金也可以保障雇员的退休权益,降低雇员流失率,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