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MPI)2026年1月发布的《2014年企业法修订案实施细则》(第01/2026/ND-CP号法令),注销越南注册公司是企业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适用于股东决议解散、经营期限届满未续期、营业执照被吊销、合并或分立需终止主体资格、企业连续12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存续必要等情形。
法规明确要求,注销申请提交前,企业需完成所有法定责任的结清,不得通过注销逃避债务或税务责任,若存在未结清的法定责任,登记部门有权驳回注销申请,相关责任由企业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承担。
根据越南税务总局(GDT)2026年2月更新的《企业注销税务清算指引》,注销越南注册公司的首要前置条件是完成所有税种的清缴核查,覆盖企业注册以来所有应缴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环境保护税、牌照费等。
企业需向所属税务分局提交近3年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发票领购簿等资料,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若存在欠税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欠缴金额的0.05%,该标准来自越南税务总局2026年公布的《税收征管实施细则》。核查通过后,税务部门将出具正式的税务清缴完成证明,是后续注销申请的必备材料。
根据越南劳动总局2026年1月发布的《企业解散劳动关系处置指引》,注销越南注册公司前需结清所有员工的应付工资、法定遣散费、未休年假补偿、社保及公积金欠缴部分,与所有员工签署劳动关系终止协议,并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备案,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结清无异议证明。
企业还需完成所有债权债务的处置,需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天,同时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公告期内债权人可申报债权,企业需对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实结清,无债权人提出异议后方可进入后续注销流程。若企业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需待案件结案且相关责任履行完毕后,方可提交注销申请。
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企业登记局2026年3月更新的《企业注销登记材料目录》,注销越南注册公司需提交以下法定材料:
若申请注销的主体为外资企业,还需额外提交投资登记证(IRC)原件、省级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投资活动终止同意函;若为外国企业驻越南代表处或分公司,还需提交总公司出具的注销决议公证认证文件。
注销越南注册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定流程逐步推进,任意环节不符合要求都将导致流程中断,2026年法定办理流程如下:
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2026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25-2026年注销越南注册公司的官方登记费用为2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60元),若涉及第三方审计服务,费用根据企业营收规模从1000万越南盾到5000万越南盾不等(约合人民币3000元到15000元),所有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办理周期方面,若企业无欠税、无债务纠纷、账务齐全,整个流程一般为3-6个月,若存在账务问题或债务纠纷,周期可能延长至12个月以上。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停止经营的企业无需办理注销。根据越南2026年修订的《企业法》,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且未办理停业备案的,登记部门有权直接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限制任职名单,3年内不得在越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职务。
第二个误区是提交注销申请后无需继续报税。在税务部门出具正式的税务清缴完成证明之前,企业仍需按时完成所有税种的纳税申报,哪怕是零申报,逾期申报将产生每次100万越南盾到500万越南盾不等的罚款(约合人民币300元到1500元),该标准来自越南税务总局2026年公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三个误区是外资企业注销无需经过外资管理部门审批。外资企业在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前,需先向省级投资管理部门提交投资活动终止申请,经审批通过取得投资终止同意函后,方可办理后续的税务清缴及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登记部门将不予受理注销申请。
若企业停止经营后未按规定办理注销越南注册公司的手续,将面临多重合规处罚:首先是行政处罚,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每年需缴纳200万越南盾的异常名录罚款(约合人民币600元),直至完成注销为止;其次是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可能被限制出境,若企业存在未结清的欠税或债务,越南边检部门有权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限制相关人员出境;第三是信用惩戒,越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把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在越南的投资、注册企业、申请贷款、办理签证等活动;第四是连带责任追究,若企业存在偷逃税或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税务部门或债权人有权追究股东的连带责任,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主体类型 | 注销前置要求差异 | 办理周期差异 | 额外材料要求 |
|---|---|---|---|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完成税务、债务、员工结清即可 | 3-5个月 | 无额外特殊材料 |
|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 需先取得投资管理部门的投资终止同意函 | 4-6个月 | 投资登记证原件、投资终止同意函 |
| 外国企业驻越代表处/分公司 | 需总公司出具注销决议并完成公证认证 | 2-4个月 | 总公司决议公证认证文件、驻在机构登记证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