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是商事主体合规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所有停止运营的马绍尔商事主体均需按法定流程完成注销方可免除后续合规义务。相关规则的核心依据为马绍尔群岛商事登记局(以下简称BRA)2026年1月正式发布的《商事主体注销管理规则》,以及2026年2月修订生效的《马绍尔群岛商事公司法》。
注销分为主动注销与被动吊销两类,二者的核心差异如下:
| 类型 | 触发情形 | 信用影响 | 后续限制 |
|---|---|---|---|
| 主动注销 | 股东决议解散、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续期、公司合并分立终止、自愿终止经营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无额外限制,董事股东可正常在马绍尔或其他地区设立商事主体 |
| 被动吊销 | 逾期2年未缴纳年审费、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连续6个月无实际运营且未提交说明 | 纳入马绍尔商事主体异常信用名录 | 董事、股东3年内不得担任马绍尔境内任何商事主体的董事、高管 |
根据BRA2026年2月发布的《注销申请前置核查指引》,提交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申请前,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需结清所有政府欠缴费用,包括往期未缴的年审费、逾期罚款、行政规费等,可通过BRA官方自助查询端口核实欠费情况,结清后可直接打印缴费证明。
需完成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公司无未结清的对外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无未了结的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若存在未清偿债务,需完成债务清偿或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清偿方案后方可申请注销。
需完成资产处置,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知识产权、不动产、股权投资等所有资产需完成处置或划转,不得在注销后仍保留公司名下资产。其中银行账户需先行完成注销,避免后续资金无法划转。
需取得合规决策文件,需召开股东会作出同意解散及注销公司的正式决议,持股比例10%以上的股东均需签字确认,该决议为后续提交的核心材料之一。
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前置要求存在差异:本土运营的马绍尔公司需额外取得马绍尔税务署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无未缴税费;离岸经营的豁免公司无需提交清税证明,但需由董事签署无未缴税费声明。
依据BRA2026年3月更新的《注销申请材料目录》,申请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流程为法定固定流程,所有环节均需符合BRA的办事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的整体周期,不含前置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一般为60-70天,若存在债权人异议、材料补正、异常状态解除等情况,周期将相应延长。
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的费用主要为官方收取的规费,无其他法定收费项目,根据BRA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年度规费收费标准,2025-2026年相关费用大致范围如下,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2026年修订的《马绍尔群岛商事公司法》第309条,公司停止运营后超过6个月未主动申请注销的,BRA将直接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对外公示公司异常状态;超过12个月未注销且未提交运营说明的,BRA将启动强制吊销程序,强制吊销营业执照的主体资格不产生注销的法律效力,相关责任人的合规义务仍然存在。
被强制吊销的公司,其董事、股东将被纳入马绍尔商事信用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马绍尔境内担任任何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同时 BRA 会将相关信息同步至CRS信息交换框架下的参与国税务机关,可能对相关人员的跨境银行开户、境外投资、其他地区公司注册产生不利影响。
若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即使被强制吊销,债权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原董事、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追溯时效为债务到期后5年。
实践中多数跨境从业者对马绍尔群岛公司注销存在多处认知偏差,需依据官方规则予以厘清:
部分主体认为不年审即可自动注销无需办理手续。根据BRA2026年1月发布的指引,不按要求年审仅会触发强制吊销程序,不属于法定注销,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强制吊销会留下长期信用记录,而主动注销是唯一合规终止主体资格的方式。
部分主体认为离岸公司无需公告即可直接注销。《商事主体注销管理规则》第12条明确规定,无论本土公司还是离岸豁免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均需完成45天的法定公告程序,未提交公告证明的注销申请将直接被驳回。
部分主体认为注销后所有责任完全消灭。若公司在注销时提交虚假的无债务声明、隐瞒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在公司注销后5年内向原董事、股东主张追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发马绍尔商事欺诈的相关刑事责任。
部分主体认为注销后无法恢复主体资格。根据BRA2026年2月发布的《商事主体恢复指引》,公司注销后1年内,若存在未了结的资产处置、诉讼等事务需要恢复主体资格的,可向BRA提交恢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恢复正常经营状态,2025-2026年恢复申请的规费为450-600美元,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