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尼斯分类》成员国,商标注册主管部门为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现行规则依据2026年1月NOIP发布的《越南商标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越南商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除未注册驰名商标外,商标权归属以申请日先后为核心判定标准,仅在先使用未完成注册的商标无法获得排他性法律保护。
申请资质方面,越南境内自然人(需持有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法人可直接提交申请,境外申请人需委托在NOIP备案的本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不得自行直接提交材料,该要求为2026年新规新增条款,此前允许境外申请人自行提交的规则已废止。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包括文字、图形、声音、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动态标识等,不得注册的情形包括与越南国家标志、官方徽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违背公共秩序、公序良俗的标识,涉及虚假地理标识的标识,以及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根据NOIP2026年2月发布的《境外商标申请材料规范》,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符合要求的材料,所有非越南语材料需附带经NOIP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越南语翻译件:
1. 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法人申请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境外申请人的主体证明文件需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再经越南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可参照境外申请人要求执行。
2. 商标图样:清晰无模糊的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尺寸范围为2cm×2cm至8cm×8cm;未指定颜色的商标提交黑白图样即可获得全颜色保护,指定颜色的商标需提交彩色图样,后续使用不得更改核定颜色;声音商标需提交时长不超过30秒的WAV格式音频文件,同时附带五线谱或简谱说明、声音显著性描述。
3. 商品/服务分类清单:采用尼斯分类第12版(2025年生效版本)进行申报,单份申请最多可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超出部分需额外缴纳费用,申报的商品/服务名称需符合NOIP公布的《尼斯分类适用指南》要求,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通用表述。
4. 其他补充材料:主张优先权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主张需在首次申请提交后6个月内提出;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的需签署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无需公证,仅需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根据NOIP2026年1月发布的《商标审查时效优化公告》,越南商标注册全流程如下,电子申请的审查时效较纸质申请快20%左右:
实践中无补正、无驳回、无异议的顺利情况下,越南商标注册办理周期为12-18个月,若存在补正、驳回复审、异议等环节,周期会相应延长6-12个月。
以下为NOIP2025年11月发布的《2026年知识产权服务收费目录》中列明的商标相关官方收费,2025-2026年收费区间如下,所有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费用项目 | 2025-2026年收费标准(单位:美元) | 备注 |
|---|---|---|
| 申请官费(10个商品/服务以内) | 180-220 | 电子申请享受10%官费减免 |
| 超出10个商品/服务加收费 | 15-20/个 | 每超出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对应费用 |
| 优先权主张费 | 30-40/类 | 主张优先权时需缴纳 |
| 驳回复审申请费 | 120-150/类 | 收到驳回通知后申请复审时缴纳 |
| 异议申请费 | 100-130/类 | 第三方提出异议时缴纳 |
| 续展官费 | 250-300/类 | 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宽展期内申请加收50%滞纳金 |
上述费用仅为NOIP收取的官方费用,不含公证、认证、翻译等衍生费用,衍生费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单独核算。
根据2026年修订的《越南知识产权法》,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均可向NOIP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正当理由包括政府管制、不可抗力、经营停顿等,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撤三申请成立的,商标权自始无效。实践中商标使用证据需符合要求,包括产品包装、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进出口报关单等,仅内部使用的证据不被认可。
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可提交续展申请,有效期满后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可提交续展申请但需额外缴纳50%的滞纳金;宽展期满仍未提交续展的,商标自动失效,失效后1年内任何人均不得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1年后该商标进入公共领域,可被任意主体自由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越南单一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越南两种途径,两类途径的审查标准完全一致,差异如下:
| 办理途径 | 适用场景 | 办理周期 | 费用特点 |
|---|---|---|---|
| 越南单一国注册 | 仅需在越南获得商标保护的主体 | 12-18个月 | 仅需支付越南本地官费,成本较低,流程灵活 |
| 马德里指定越南注册 | 已在本国提交商标申请/注册,需同时在多个马德里成员国获得保护的主体 | 18-24个月 | 可一次性指定多个国家,多国注册时综合成本较低,流程统一 |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6年3月发布的《马德里体系成员国审查规范》,指定越南的马德里商标申请,后续的变更、转让、续展等手续也需符合越南本地商标法的相关要求。
越南商标的使用需与注册证上载明的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一致,自行改变商标图样、超出核定使用范围使用的,不受商标法保护,同时根据越南科学技术部2026年2月发布的《商标使用违法处罚细则》,此类行为可能被处以最高1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越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覆盖越南全境,权利人可依法对侵权行为发起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2026年修订的《越南知识产权法》将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亿越南盾提高至10亿越南盾,同时明确电商平台需承担商标侵权连带责任,若平台明知入驻商家销售侵权商品未及时下架的,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跨境从业者在越南主流电商平台入驻、参与平台官方活动、发起侵权投诉时,均需提供有效的越南商标注册证书,未注册商标的相关诉求无法获得平台支持。若商标在越南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同时禁止其他主体将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域名组成部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