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公司所得税(韩国称法人税)是对法人的年度所得征收的直接税,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法人税法实施令》修订版,纳税主体涵盖所有在韩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主体,具体分为居民法人与非居民法人两类。
居民法人指注册地在韩国或实际管理机构位于韩国的法人,需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所得缴纳韩国的公司所得税,所得范围包括经营所得、转让所得、股息利息等消极所得、其他所得四类。非居民法人指注册地及实际管理机构均不在韩国,但在韩设有常设机构或有来源于韩国境内所得的法人,仅需就其来源于韩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其中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法人,需将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全球所得纳入征税范围。
根据韩国国税厅(NTS)2026年2月更新的法人税纳税指南,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包括:在韩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含办公室、工厂、仓库、矿场等)、在韩有可代表非居民法人签署合同的常驻代理人、在韩开展的建筑工程或装配项目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满足任意一项即被认定为设有常设机构。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法人,仅需就来源于韩国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转让所得等缴纳预提性质的公司所得税。
韩国公司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置优惠税率,2025-2026年适用税率如下表所示,数据来源于韩国国税厅2025年12月公布的2026纳税年度法人税税率表,实际适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应纳税所得额区间 | 一般法人适用税率 | 中小企业适用税率 |
|---|---|---|
| 2亿韩元及以下 | 10% | 5% |
| 2亿韩元以上、200亿韩元及以下 | 20% | 10% |
| 200亿韩元以上、3000亿韩元及以下 | 22% | 20% |
| 3000亿韩元以上 | 25% | 无优惠 |
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标准由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2026年1月更新公布,制造业企业需满足年销售额1000亿韩元以下、员工数不超过1000人;服务业企业需满足年销售额500亿韩元以下、员工数不超过500人;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需满足年销售额300亿韩元以下、员工数不超过200人,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每年提交资格认定申请,通过后可享受对应优惠税率。
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法人,来源于韩国的消极所得适用10%的预提公司所得税,符合中韩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5%-7%的优惠税率,具体税率根据所得类型确定。
韩国公司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制度,2025-2026年申报流程如下:
2025-2026年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的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个工作日,采用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的法人,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根据韩国国税厅2026年1月发布的法人税申报材料指引,韩国的公司所得税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非韩文撰写的材料,需提供经韩国公证机构认证的韩文翻译件,未按要求提交翻译件的申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国税厅将驳回申报申请。
根据韩国《法人税法》第118条、120条及2026年2月法务部更新的税法处罚细则,2025-2026年韩国的公司所得税逾期申报或未足额缴纳的处罚标准如下:
逾期申报不足1个月的,按应纳税额的10%征收滞纳金;逾期超过1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应纳税额的20%征收滞纳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滞纳金,同时按每日0.03%的利率加收逾期利息。未足额缴纳税款的,按欠缴税额的上述比例征收滞纳金与逾期利息。
存在故意隐瞒所得、伪造凭证、虚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的,按偷逃税额的40%-60%征收罚款,偷逃税额超过10亿韩元且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连续2个纳税年度未完成申报的法人,将被列入国税厅信用惩戒名单,限制其银行开户权限、进出口通关权限、政府招投标参与资格,法人代表的出入境也将受到限制。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税收优惠限制法》修订案,韩国的公司所得税可享受的常见优惠包括: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可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可按30%的比例加计扣除;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绿色产业企业前3年免征公司所得税,后2年减半征收;企业用于环保设备、安全设备的投资,可按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额。
实践中跨境从业者常见的认知误区包括:部分主体认为在韩没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不需要缴纳韩国的公司所得税,实际上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韩国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所得,均需缴纳预提性质的公司所得税,符合税收协定条件的可申请优惠税率;部分主体认为只要注册为韩国中小企业即可自动享受优惠税率,实际上中小企业资格需每年向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提交申请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税率;部分主体认为按季度足额预缴税款后不需要办理年度申报,实际上无论预缴税额是否足额,所有法人均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未申报的将按逾期申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