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法人税申报执行细则》,韩国企业所得税(当地称法人税)每年的基准申报日期为纳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即采用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固定申报截止日为每年3月31日,采用自定义纳税年度的企业需在对应年度结束后90天内完成申报。
韩国企业所得税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外,还设置中期预缴申报环节,要求企业对纳税年度前6个月的经营情况进行申报并预缴对应税款,不同主体的申报日期可参考下表:
| 纳税主体类型 | 纳税年度类型 | 中期申报截止日 | 年度申报截止日 |
|---|---|---|---|
| 韩国本土法人企业 | 公历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 当年8月31日 | 次年3月31日 |
| 韩国本土法人企业 | 自定义纳税年度 | 纳税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 | 纳税年度结束后90天内 |
| 外国企业在韩常设机构 | 与所属总机构纳税年度一致 | 纳税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 | 纳税年度结束后90天内 |
针对未在韩国设立常设机构,但有来源于韩国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外国企业,无需自行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由款项支付方在支付时完成代扣代缴即可,相关规则来源于韩国国税厅2026年1月发布的《外国企业税务申报指引》。
根据韩国《法人税法》2025年12月修订版第76条规定,企业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核心财务人员突发重大疾病等)无法按时完成申报的,可在申报截止日前向所属国税署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申请延期30天,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国税署审核通过后可按新的截止日完成申报。
韩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规则主要来源于三类官方文件:第一类是韩国国会2025年12月修订通过、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人税法》,为最高层级的法律依据;第二类是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法人税申报执行细则》,明确申报流程、材料要求等实操规则;第三类是韩国国税厅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引、专项政策公告,为具体操作的直接参考。
2025-2026年韩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年应纳税所得额2亿韩元以下的部分税率10%,2亿韩元至200亿韩元的部分税率20%,200亿韩元至3000亿韩元的部分税率22%,3000亿韩元以上的部分税率25%,数据来源于韩国企划财政部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6年税收政策调整公告》,税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韩国企业所得税申报全部采用线上电子化办理,企业可通过韩国国税厅官方电子申报系统Hometax完成全流程操作,韩国每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
实践中韩国每年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建议企业提前1个月启动准备工作,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电子申报操作仅需1-3个工作日,需完成外部审计的企业需额外预留1-2周的审计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日出现系统拥堵、材料遗漏等问题导致逾期。
基础资质材料包括韩国事业者登录证(相当于国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纳税识别号证明文件,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外国企业在韩常设机构还需额外提供总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总机构授权书。
财务相关材料包括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全年银行流水对账单、成本费用发票及凭证、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对外投资收益/损失证明材料、中期预缴申报凭证、已缴税额完税证明。
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提交对应优惠政策要求的证明文件,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研发费用支出明细及归集证明、就业扶持相关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企业需提交同期资料、转让定价文档、国别报告(如需);存在境外所得的企业需提交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境外所得核算明细。
2025-2026年韩国企业所得税申报本身无官方手续费,仅需按规定缴纳应纳税款,若企业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财务核算、审计的,费用根据企业规模、业务复杂度不同大致在100万韩元至1000万韩元不等,数据来源于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2月发布的《专业服务收费指引》,费用以实际情况及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韩国国税厅2026年2月发布的《诚信纳税人激励措施》,连续3年按时完成韩国每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无偷税漏税、无逾期记录的企业,可享受多项政策利好:一是税务核查优先级降低,原则上3年内不安排常规税务核查,仅在收到明确举报线索时才会启动核查;二是退税办理周期缩短,年度申报的退税申请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打款,比普通企业的3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三是企业税务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可享受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政府采购投标加分、进出口通关便利化等支持;四是亏损结转期限可额外延长2年,即从原有的10年延长至12年,进一步降低企业后续年度的税负压力。
根据韩国《法人税法》2025修订版第127条、第128条规定,逾期申报的企业将面临两类处罚:第一类是逾期申报罚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的,按照应纳税额的10%到20%处以罚款,逾期超过30天的,每逾期15天加征1%的罚款,最高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未产生应纳税额的企业逾期申报的,处以10万韩元到100万韩元的定额罚款。第二类是逾期缴税滞纳金,未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税款缴纳的,按照逾期天数按日征收0.0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滞纳金征收比例提升至0.05%/日。
连续2年逾期申报的企业,将被纳入国税厅重点监管名单,后续3年内的所有税务申报都会被专项核查,企业的税务信用等级也会被下调,直接影响银行贷款、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进出口资质审核等业务开展。
第一个常见误区为所有企业的申报截止日都是每年3月31日。实际只有采用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的企业申报截止日为3月31日,经韩国国税厅批准采用自定义纳税年度的企业,申报截止日为纳税年度结束后90天内,比如纳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企业,申报截止日为当年6月30日。
第二个常见误区为亏损企业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韩国《法人税法》规定,无论企业当年是否盈利、是否产生应纳税额,都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未盈利企业逾期申报同样会被处以定额罚款,且亏损额无法结转至后续年度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韩国规定企业亏损可向后结转10年,前提是每年按时完成申报。
第三个常见误区为中期预缴的税额足够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年度申报。中期预缴只是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50%或者上半年实际利润预缴的税额,年度汇算清缴需要核对全年的收入成本、税收优惠、可抵扣税额等,即使预缴税额超过年度应纳税额,也需要完成年度申报才能申请退税,否则多缴的税额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