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利得税即韩国对企业法人应税所得征收的法人税,其税率标准由韩国企划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定期调整,2025-2026年执行的税率分为四档基础税率,同时针对特定主体、特定行业设置了优惠税率,具体规则以韩国国税厅最新官方公布为准。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15日发布的《2026法人税税率调整公告》,2025纳税年度及2026纳税年度普通居民企业的利得税适用档位如下,税率设置采用超额累进规则:
| 年应税所得区间 | 普通居民企业适用税率 |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适用税率 |
|---|---|---|
| 不超过1亿韩元 | 10% | 5% |
| 1亿韩元以上-2亿韩元 | 10% | 10% |
| 2亿韩元以上-200亿韩元 | 20% | 20% |
| 200亿韩元以上-3000亿韩元 | 22% | 22%(超出资质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按此税率执行) |
| 超过3000亿韩元 | 25% | 25%(超出资质认定标准的中小企业按此税率执行) |
其中中小企业的资质认定标准来自韩国国税厅2026年2月发布的《中小企业法人税优惠适用指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员工总数不超过300人,最近12个月营收总额不超过1000亿韩元,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亿韩元,且不属于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博彩等限制类行业。若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任意时点超出上述标准,则当年度不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的利得税税率根据是否在韩设立常设机构有所区分,根据韩国国税厅2026年3月发布的《非居民企业纳税指南》,在韩设有常设机构且所得与常设机构相关的非居民企业,适用与普通居民企业一致的累进税率;未设立常设机构或所得与常设机构无关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韩国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转让所得等,按10%的预提税率缴纳利得税,若其所属国与韩国签署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申请适用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
特殊行业的利得税税率存在专项调整,其中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年应税所得超过200亿韩元的部分,统一适用24%的税率;油气资源开采企业的境外所得抵免比例最高可达90%,相关规则来自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特殊行业法人税征收管理办法》。
韩国利得税申报周期与企业财年绑定,企业可自主选择采用自然年作为财年,或自定义12个月的财年周期,申报全流程如下:
根据2025年12月修订通过、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韩国《法人税法》第76条规定,逾期申报利得税的企业,按应缴税额的0.03%/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应缴税额的20%;逾期缴纳税款的企业,按应缴税额的0.025%/日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税务机关可采取冻结企业银行账户、扣押等值资产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
若企业存在虚报应税所得、伪造申报材料等偷税漏税行为,需补缴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处以应缴税款1-5倍的罚款,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1月发布的《法人税审计适用标准》,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企业,申报利得税时必须同步提交由韩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年营收总额超过100亿韩元;年应税所得超过10亿韩元;资产总额超过500亿韩元;非居民企业在韩常设机构年营收超过50亿韩元。未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申报将被税务机关驳回,视为逾期申报处理。
根据韩国企划财政部2026年1月发布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修订案》,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可按100%-150%加计扣除,其中符合条件的中小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最高可达200%;在韩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自首次获得应税所得的年度起,前3年全额免征利得税,后2年减半征收利得税,优惠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根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2026年2月发布的《经济自由区投资优惠指引》,在韩国自由贸易区、经济自由区、尖端产业集群区内新设的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企业,包括半导体、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全额免征利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利得税,同时可享受不动产购置税、财产税的配套减免。
根据韩国环境部2026年3月发布的《绿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事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降碳技术研发、碳中和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购置相关生产设备、研发设备的投资额,可按10%-2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利得税,当年抵免不足的部分可结转5个纳税年度继续抵免。
不少跨境从业者误以为韩国利得税税率为单一比例税率,实际上韩国利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且针对中小企业、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投资的企业设置了多档优惠税率,企业需先完成相关资质认定、优惠申请后才能适用对应税率,未完成认定的企业一律适用普通居民企业累进税率。
部分未在韩设立实体的非居民企业误以为无需缴纳韩国利得税,实际上只要所得来源于韩国境内,包括向韩国客户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转让韩国境内不动产、股权取得的所得,都需要按规定缴纳利得税,未设立常设机构的由支付方履行预提代缴义务,未完成代缴的所得所有人需自行补报。
根据韩国国税厅2026年2月发布的《税收优惠申请操作指南》,所有利得税优惠政策均采用申请制,企业需在申报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向所属税务机关提交资质证明、优惠申请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当年度申报时适用优惠,未提交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即使符合优惠条件也无法享受对应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