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供款分为雇主强制性供款、雇员强制性供款两部分,日常实操中存在雇佣关系的均由公司代扣后统一向强积金受托人缴纳,仅特定场景支持个人缴纳。相关规则依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2023年12月发布、2024年1月1日生效的《强积金计划规则》修订版执行。
根据积金局2024年修订的《强积金计划(一般)规例》配套规则,截至2026年4月,香港强积金法定供款比例为雇主及雇员各按雇员有关入息的5%供款。 有关入息上限为每月30000港元、下限为每月7100港元,2025-2026年供款上下限标准以积金局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聘用期不少于60天的全职、兼职雇员,均属于强制参与强积金计划的范畴,雇主需承担代扣代缴的法定责任。 自雇人士需自行承担强积金供款责任,供款比例同样为5%,入息上下限与雇员标准保持一致。
公司代扣为雇佣场景下的唯一合规缴纳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仅符合以下场景的主体可选择个人自行缴纳强积金:
两种缴纳模式的核心差异如下表所示: | 对比维度 | 公司代扣模式 | 个人自行缴纳模式 | | --- | --- | --- | | 适用场景 | 存在合法雇佣关系、聘用期不少于60天的全职/兼职雇员 | 自雇人士、无雇佣关系期间的自愿供款人士、雇主未履行代扣义务的雇员 | | 责任主体 | 雇主承担全部申报、缴款及逾期违规责任 | 供款人自行承担申报、缴款及逾期违规责任 | | 供款构成 | 包含雇主5%、雇员5%两部分强制性供款 | 仅包含供款人自身5%强制性供款,自愿供款可额外追加 | | 供款周期 | 每月固定缴纳 | 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 | | 到账时效 | 供款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入账 | 供款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入账 | | 凭证留存 | 由雇主统一留存供款凭证,雇员可通过受托人账户查询 | 由供款人自行留存供款凭证 | | 税前抵扣标准 | 雇员强制性供款部分可按年申请薪俸税抵扣,2025-2026课税年度最高抵扣额为18000港元,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 强制性供款部分抵扣标准与公司代扣模式一致,符合要求的自愿性供款最高可享受每年60000港元的薪俸税抵扣 |
根据积金局2024年生效的《强积金计划(一般)规例》第87条,公司代扣模式下雇主逾期缴纳供款的,需按逾期天数缴纳每日0.05%的附加费。 逾期超过30天的,积金局可对雇主处以最高10万港元的罚款,逾期超过90天的,可追加最高5万港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 个人自行缴纳模式下,自雇人士逾期供款的,同样需缴纳每日0.05%的附加费,逾期超过180天的,可处以最高5万港元罚款。 实践中,若雇主未按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雇员可向积金局提交雇佣合同、薪酬单等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积金局会在15个工作日内介入处理。
根据积金局2025年3月发布的《强积金供款常见问题解答》,存在雇佣关系的雇员必须由雇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自行缴纳强制性供款部分,否则不视为合规供款,无法计入强积金权益。 部分参与人误认为自愿性供款也必须由公司代扣,实际上雇员的自愿性供款可以选择由公司代扣并入账,也可以选择自行向受托人缴纳,两种方式均有效。 有参与人误认为强积金供款没有票据证明,实际上所有供款记录均可通过积金局2024年6月上线的“强积金账户通”平台查询,输入个人香港身份证号码即可调取所有账户的供款明细。 香港强积金供款可享受薪俸税抵扣,相关抵扣标准以香港税务局每财年发布的《薪俸税扣除指引》为准,2025-2026课税年度的抵扣标准仅为参考,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