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营业收入涉及的核心税种为利得税,仅对来源于香港境内或与香港运营相关的利润征收,符合条件的离岸营业收入可申请豁免缴税,相关规则依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生效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修订本)》执行。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4条规定,利得税的征收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主体为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产生应评税利润、利润来源于香港或在香港境内产生。 利润来源判定遵循操作事实原则,核心判断依据包括交易合同签署地、货物交付地、服务提供地、运营决策所在地等。 需特别注意的是,香港无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种,仅对产生的净利润征收利得税,与营业收入规模无直接关联。
香港执行两级制利得税政策,相关税率标准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发布的《2025-2026财政年度税务措施公告》,具体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2025-2026年度法团利得税税率为: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部分税率8.25%,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税率16.5%。 2025-2026年度设置利得税宽减措施,宽减比例为应缴利得税的100%,宽减上限为3000港元,该政策仅适用于正常申报的 active 公司。
不同性质营业收入对应的税费规则如下表:
| 营业收入类型 | 涉及税种 | 计税依据 |
|---|---|---|
| 2025-2026年度税费标准 | 政策来源 | 香港本地产生的营业利润 |
| 利得税 | 应评税利润 | 首200万港元部分8.25%,超出部分16.5%,年度宽减上限3000港元 |
| 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2025-2026财政年度税务措施公告》 | 符合条件的境外营业利润 | 无 |
| / | 0% | 香港《税务条例》第14条 |
| 涉及香港不动产/证券转让的营业收入 | 印花税 | 交易对价与标的市值孰高值 |
| 0.1%-0.2% | 香港印花税署2024年12月《印花税税率表》 | 涉及向非香港居民支付特许使用权费的营业收入 |
| 预提税(代扣代缴) | 特许使用权费金额 | 4.95% |
| 香港税务局2024年10月《预提税征管指引》 |

如果香港公司营业收入对应的全部利润均来源于香港境外,可申请离岸豁免利得税,申请需满足的条件包括:未在香港设立实体办公场所、未雇佣香港本地全职员工、交易磋商及合同签署均在香港境外完成、货物未经过香港港口中转、服务提供地位于香港境外。 截至2026年4月,离岸豁免申请流程未发生调整,后续变化以香港税务局官方通知为准,具体流程为:
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需严格遵循香港税务局的时限要求,申报流程为:
第一个误区:香港公司只要产生营业收入就需要缴纳利得税。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规则,若公司当年度无应评税利润(处于亏损状态),或利润完全来源于香港境外且通过离岸豁免申请,无需缴纳利得税,亏损可无限期结转,抵扣后续年度的应评税利润。 第二个误区:香港公司所有营业收入均无需缴纳其他税费。若营业收入涉及香港本地不动产转让、香港本地证券交易,需额外缴纳印花税,税率依据交易标的性质为0.1%-0.2%不等。若营业收入涉及向非香港居民支付特许使用权费、股息,需代扣代缴预提税,税率为4.95%-16.5%不等。 第三个误区:香港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内地的,仅需在香港缴税即可。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2019年修订版,截至2026年4月有效),若香港公司在内地构成常设机构,对应的营业收入利润需在内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已在香港缴纳的利得税可按规定申请抵免。 第四个误区:年营业收入低于200万港元的香港公司无需做审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3月更新的《有限公司审计要求指引》,除已注册为休眠公司的主体外,所有香港有限公司无论营业收入规模大小,均需每年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作为利得税申报的必填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