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注册商标的主管机构为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NOIP),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部,2026年生效的《越南知识产权法(修订案)》及NOIP2026年1月发布的《商标注册申请指引》是办理相关业务的核心合规依据。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备申请资格,其中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越南本地持牌知识产权代理人提交申请,该要求出自2026年《越南知识产权法实施细则》第12条。
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性标志,需符合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服务分类要求。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包括与越南或其他国家的国家标志、官方印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功能、用途等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权、姓名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标志,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越南语版本,非越南语文件需附带经公证的越南语翻译件,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 商标注册申请书,需使用NOIP官方统一模板,准确填写申请人姓名/名称、国籍/注册地、联系地址、商标指定的尼斯分类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人为企业的需加盖公章,为自然人的需签字确认。
2. 商标图样,普通商标需提交清晰的JPG格式电子图样,尺寸不超过8cm×8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申请颜色商标的需提交彩色图样并标注对应的国际色号;申请声音商标的需提交时长不超过10秒的WAV格式音频文件,同时附带五线谱或简谱的文字说明;申请三维商标的需提交六个视角的平面图样及三维结构说明。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申请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或合法注册证明复印件,自然人申请人需提交护照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基于6个月内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的在先商标申请要求优先权的,需提交在先申请的受理证明文件,该文件同样需附带越南语公证翻译件。
5. 委托代理书,仅外国申请人需要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即可,2026年NOIP最新政策取消了该文件的公证要求,无需额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根据NOIP2026年3月发布的《商标审查时限规范》,无补正、无驳回、无异议的商标申请平均办理周期为12-15个月,具体流程如下:
以下费用均为NOIP官方收费,出自NOIP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知识产权服务收费目录》,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费用项目 | 官方收费标准(越南盾/人民币) | 备注 |
|---|---|---|
| 1类商标申请官费 | 120万-150万越南盾/约360-450元 | 每新增1个类别加收80万-100万越南盾/约240-300元 |
| 商标补正官费 | 20万-30万越南盾/约60-90元 | 仅针对需补正的申请收取 |
| 商标驳回复审官费 | 300万-350万越南盾/约900-1050元 | 按复审申请单件收取 |
| 商标异议官费 | 250万-300万越南盾/约750-900元 | 由异议方缴纳 |
| 商标续展官费 | 200万-250万越南盾/约600-750元/类 | 宽展期内续展加收50%滞纳金 |
外国申请人委托本地持牌代理人产生的服务费用不属于官方收费范畴,由申请人与代理人自行约定。
根据2026年《越南知识产权法》第72条,越南商标确权采用在先申请为主、在先使用为辅的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提交注册申请的,NOIP将核准在先提交的申请;若多个申请在同一日提交,NOIP将核准能够证明在先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的申请,在先使用证据包括销售凭证、广告宣传材料、参展记录等能够证明商标在越南境内实际使用的文件。
根据NOIP2026年2月发布的《商标使用撤销办理指引》,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第三方均有权向NOIP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撤销申请受理后,商标权人需提交近5年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且无正当理由的,NOIP将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商标专用权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失效。
第一个误区为认为持有中国注册商标即可在越南获得保护,商标专用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仅在中国大陆地区受到法律保护,若要在越南获得商标专用权,必须单独向NOIP提交注册申请,或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指定越南获得保护。
第二个误区为认为越南商标注册周期过长,2026年NOIP优化了审查流程,将平均审查周期从之前的18-24个月缩短至12-15个月,无补正、无驳回、无异议的申请最快12个月即可获得注册证书。
第三个误区为认为提交申请即可核准注册,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对商标的显著性、在先权利冲突等进行严格核查,每年约有30%的商标申请因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理由被驳回,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开展在先商标检索,降低驳回风险。
针对跨境申请人,可选择越南单一国直接申请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越南两种路径,二者的核心差异如下:
| 对比项 | 越南单一国申请 | 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越南 |
|---|---|---|
| 申请主体要求 | 无特殊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均可申请 | 申请人需为马德里成员国的国民、居民,或在成员国境内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
| 办理周期 | 12-15个月 | 18-24个月 |
| 权利稳定性 | 注册后独立存在,不受其他商标状态影响 | 受中心打击原则约束,若基础商标在注册后5年内被撤销或无效,指定越南的商标注册也将同步失效 |
| 证书形式 | NOIP核发的越南单独商标注册证书 | 仅WIPO核发国际注册证明,需等待NOIP核准后才产生越南境内的专用权,无单独越南注册证书 |
| 后续维护 | 需单独办理越南本地的续展、变更、转让等手续 | 可随马德里基础注册统一办理续展、变更等手续,维护成本更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