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公司国内注册是指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主体,通过合规程序向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塞舌尔FSA)提交申请,设立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IBC)的行为。该行为同时受塞舌尔属地监管规则与中国境外投资相关法规约束,核心依据包括塞舌尔FSA2026年1月更新的《国际商业公司法(修订案)》、中国商务部2026年2月发布的《境外投资备案指引》、FATF2025年12月更新的《反洗钱监管最低标准》。
2026年塞舌尔修订后的《国际商业公司法》进一步放宽了IBC的经营范围限制,同时强化了受益所有人披露、反洗钱核查等合规要求,与全球跨境监管规则衔接,境内主体申请注册需同时满足两地的合规要求,不得违反制裁、跨境投融资管制等相关规定。
根据塞舌尔FSA2026年3月发布的《IBC注册准入规范》,境内主体申请塞舌尔公司注册,可适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海外知识产权持有、跨境投融资架构搭建、国际品牌运营等场景,无实际运营地址强制要求,允许100%由境内自然人或法人持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主体不得提交注册申请:一是被纳入联合国、欧盟、中国或塞舌尔官方制裁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关联方;二是未获得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内持牌金融机构,不得直接设立塞舌尔IBC从事投融资类业务;三是拟经营银行、保险、信托、虚拟资产交易等受限业务的主体,未取得塞舌尔对应监管牌照的不得提交普通IBC注册申请。
根据塞舌尔FSA2026年3月发布的《IBC注册材料审核规范》,境内主体申请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境内出具的文件需完成公证认证方可被认可:
塞舌尔公司注册流程全流程可线上完成,无需申请人赴塞舌尔本地办理,根据塞舌尔FSA2026年2月发布的《IBC注册审核时效规范》,完整办理周期为7-15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2025-2026年塞舌尔公司注册相关费用分为政府官方收费与合规服务费用两大类,所有收费标准均来自塞舌尔FSA2025年11月发布的《行政收费目录》,具体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政府官方收费部分:名称核查费为10美元/次;注册登记费根据注册资本核定,注册资本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注册费为100美元,注册资本超过100万美元的,每增加100万美元加收50美元,最高不超过1000美元;首年年审费为150美元,需在注册时同步缴纳;受益所有人登记费为30美元/次。
境内合规成本部分:公证认证费根据各地公证机构收费标准,大致为人民币1500-3000元/份,领事认证费为人民币300元/份,国际快递费为人民币200-500元,若涉及多份材料公证的,费用按实际出具的公证件数量叠加。
根据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2026修订版,塞舌尔IBC需每年在注册周年日前完成年审,缴纳当年年审费,提交年度受益所有人信息申报表。逾期1-30天未完成年审的,加收50%的年审费滞纳金;逾期31-90天的,加收100%的滞纳金;逾期超过90天的,公司将被FSA强制除名,公司名下资产将被塞舌尔政府没收,股东、董事将被纳入塞舌尔监管黑名单,3年内不得注册新的塞舌尔公司。
根据塞舌尔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国际商业公司税务指引》,塞舌尔IBC免征塞舌尔境内利得税、印花税、股息预提税、资本利得税,无需每年提交审计报告,仅需留存公司运营的财务凭证、交易记录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7年。符合BEPS公约相关要求、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下属塞舌尔IBC,需按规定向塞舌尔税务局提交国别报告,未按时提交的将被处以1000-5000美元的罚款。
塞舌尔公司的股东、董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需在变更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塞舌尔FSA备案,更新注册信息与受益所有人登记信息,未按时备案的将被处以50-200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注册证书。
根据塞舌尔FSA2026年发布的《IBC注册常见问题解答》,针对境内申请人的高频疑问,明确以下规则:
首先是受益所有人披露误区,部分申请人认为塞舌尔公司无需披露受益所有人信息,实际根据2026年修订的《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塞舌尔FSA已建立统一的受益所有人登记系统,所有IBC的受益所有人信息需向FSA完整披露,仅特定符合保密要求的主体可申请信息不对外公开,但全球监管机构可依据司法协作协议查询相关信息。
其次是境内运营误区,部分申请人认为塞舌尔公司注册后可直接在境内开展经营性活动,实际根据中国《公司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境外公司未在境内工商部门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不得在境内开展经营性活动,仅可从事联络、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非经营性活动,违规开展经营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第三是备案要求误区,部分申请人认为塞舌尔公司不需要办理境内任何备案手续,实际根据中国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2026年联合发布的《境外投资备案与外汇登记指引》,境内自然人或法人设立境外公司的,必须完成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和外汇部门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未完成备案的无法办理外汇收付、利润汇回、跨境投资等业务,违规收付外汇的将被处以涉案金额30%以下的罚款。



